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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卫健委重要提示

  来宁返宁的所有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来自高中风险地区(14日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同时还应主动配合做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等措施。

  三、对12月23日以后来自石家庄市低风险地区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人员,到达目的地以后,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单位报告,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接受信息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并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配合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出行,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近期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宁后,应主动配合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五、请密切关注进口冷链食品检疫信息,注意冷链食品安全,购买鱼、肉、海鲜等冷冻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市场、超市,并做好个人防护。冷链食品经营者应履行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并配合政府部门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六、当前正值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七、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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