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举报企业涉内幕交易 3年未有结果
2013年1月7日,北京两位律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举报,请求调查万得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买卖同花顺公司股票涉嫌违法内幕交易事宜。截至目前,两位律师收到的答复仍是“尚在调查之中”,万得公司也称没有收到有结论性的文书。
2015年12月8日,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得公司)诉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300033.SZ,下称同花顺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第十次预备庭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审。此案被称为“中国证券金融信息知识产权第一案”,至今已3年之久尚未正式开审。
该案进入诉讼程序的第一年,即2013年1月7日,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俊和操乐龙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举报,请求调查万得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买卖同花顺公司股票涉嫌违法内幕交易事宜。截至目前,两位律师收到的答复仍是“尚在调查之中”。
刘明俊、操乐龙在举报中称,在正式起诉前,万得公司曾大量购买过同花顺公司的股票。万得公司的关联公司、上海万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万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在2011年6月30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分别增持同花顺公司
两位律师称,2012年8月31日,同花顺公司股票开盘20分钟内跌停,之后同花顺公司股价一直处于下跌状态。但在同花顺公司股票跌停前的2012年8月28日和8月30日,同花顺公司股票发生多次大宗交易——万得公司的上述两关联公司将其持有的同花顺公司股票全部卖出。
2012年11月22日,万得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已在此前一日正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同花顺公司侵犯著作权,要求同花顺公司赔偿9920万元人民币。万得公司还正式发表声明称,其为此次诉讼准备及取证时间长达一年。
两位律师认为,万得公司起诉同花顺公司事宜属于内幕信息,万得公司及其高管人员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同花顺公司没有收到法院方面的正式通知、诉讼事项尚未确定而无法发布相关公告的情况下,万得公司自行召开新闻发布会,其高管人员向媒体通报诉讼事项,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违法泄露内幕信息。另外,万得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还涉嫌违规买卖股票并利用内幕交易规避损失,而这种行为可能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
两位律师表示,作为长期关注中国证券市场的专业律师,在发现万得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和部分高管人员涉嫌内幕交易后,为了维护中国证券市场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提出举报,要求中国证监会对此予以立案彻查,并对举报事项予以书面回复。
万得公司副总经理孙骏介绍,上海证监局确实在两位律师举报后不久,就到公司进行了沟通和询问。目前,万得公司跟同花顺公司之间的起诉有五六起,“有一审判决完的,我们有胜诉也有败诉,但就上述侵犯著作权案件,一直没有定论。”
2013年8月,两位律师收到上海证监局的《信访答复函》,称该举报事项“尚在处理过程中”。同年10月,两位律师再次收到上海证监局《信访答复函》,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监局“尚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将在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根据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20个月后,2015年6月,由于仍无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两位律师再次致函中国证监会,请求督促上海证监局按照《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规则》的要求,就举报的事项,依法进行详细回复。
两个月后,2015年8月6日,上海证监局向两位律师作出“受理告知书”,称“经研究,受理两位律师反映的举报事项”。
“自2013年1月我们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举报信后,上海证监局多次答复调查正在进行,但到目前为止,对举报的事项,监管部门也没有表明态度,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刘明俊说。
孙骏称,上次沟通、询问之后,没有后续的消息,万德公司也没有收到相关有结论性的文书。“但就此举报,公司内部找了相关律师和专家进行了研究,认为不算是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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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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