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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当公寓”卖购房人损失惨重!这种房子南京早已明令禁止!

  前段时间,南京多个公寓楼盘都在维权,起因是开发商将办公用房当作公寓卖给业主,而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花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买下,

  这自然是让人无法接受的,其实南京早已明令禁止写字楼改公寓,但诸如此类的事件仍在不断发生,有的开发商钻空子将办公房源改成公寓对外出售,买房人的确是防不胜防。

  在4月26日宝隆时代广场迎来首批交付,本来应该是开发商和业主双方皆大欢喜的交付场面,但是现场却出现多位业主拒收、维权等现象。

  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由于业主们在收房时发现,之前开发商承诺的公寓突然变成了一间空荡荡的毛坯办公用房。不仅没有水电,连做卫生间的地漏都没有。

  据了解,浦口宝隆时代广场开发企业为南京常发江北投资有限公司。不少业主都表示,不论是样板房的风格,还是广告宣传,都说这里的房子是商住房,而且当初就是冲着居住公寓的目的才购房。

  对此,购房者们表示,开发商既然一开始规划的是商业办公用房的性质,就不该在销售时告诉他们可以居住是公寓,这样做就是虚假宣传。

  而据了解,购房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写明了该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办公用房。南京市规划局浦口分局的工作人员也称,宝隆时代广场土地出让合同是商业办公用地,建筑用途是商业办公。

  南京市浦口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也表示,根据前期规划,宝隆时代广场内所有的楼栋除了大中型商场以外,都是商务写字楼(办公用房),根本没有一栋是可以供人居住的公寓,他们验收时也是按商务写字楼验收的。

  除了涉嫌虚假宣传外,众多业主表示,项目房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并未达到开发商在购房时承诺的交付标准,直到交付的时间,水电还没有连通到户。

  无独有偶,位于的紫晶未来城·荣寓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承诺给买房人的是精装双钥匙公寓,很多买房人被此吸引,而纷纷掏钱购买。

  有业主表示,开发商与其签订的认购协议、预售合同、正式合同、装修委托协议四份合同,但文件很多重要信息都是空白横线,“大部分信息是之后才打上去的,简直就像是空白合同”。

  然而房屋交付时,业主才发现根本不是当初承诺的那样,自己买的“公寓”却无法入住,由于是办公性质,有的房间从上至下没有一扇开放式窗户,完全不适合居住。

  诸如以上这种情况,在南京可谓屡见不鲜,把办公产品模糊处理、“包装”成公寓对外销售的这批楼盘,依旧活跃于市场。

  例如位于江宁汤城东郡广场,目前在多个房产网站平台释放的最新消息是“在售酒店式公寓产品”,销许均价16000-18000元/㎡,还可以享受温泉入户。

  而网上房地产却显示,该项目仅于2012年领过2次销许,分别为03幢、04幢楼房源,然而这2张销许在房屋用途性质一栏均显示“商办、办公”,并无酒店式公寓产品备案。

  除了以上这些,从2019年1月至今,南京鼓楼、雨花台、江宁、浦口等区均被曝有涉嫌“商改住”的乱象,涉及楼盘数十个。

  其实早在2017年3月10日,南京市规划局官网就发布了一则《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为防止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变相建成公寓类建筑,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

  当天发布的通知提出,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不包括酒店、公寓和宿舍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一般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当集中设置;其中办公、工业、科技研发等建筑如确需设置带独立卫生间的套间,其每一分隔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此类套间面积不得超过本层建筑面积的20%,且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利用层高进行潜伏设计。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其室内建筑功能除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可配建酒店式公寓外,其余一律不得标注酒店式公寓功能。

  通知还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前应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告知购房人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利用层高加建隔层,并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约定。对规划核实后擅自在内部分加层、增加建筑面积等违法建设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各职能部门需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新规定于2017年3月10日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都要按照该通知执行。

  对于如此严格的规定,南京市场仍然有多个项目违规进行“商改住”,可见乱象丛生。在业主的集体维权后,也有不少楼盘做出了退房承诺,不过有的却并不是十分顺利。

  1、自愿继续履约的业主,补偿总房价的10%,7天内签订补充协议的另奖励1万/户,本次交房实际已拿房的也可享受,不过签订补充协议后,双方对交付标准和交付时间再无争议;

  2、拟退房的业主,如双方达成一致,则返还业主支付的购房款,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涉及银行按揭的,会同银行签订三方解约协议。业主已支付的按揭返还业主,未支付的按揭归还银行。

  上文所说到的位于的紫晶未来域荣寓,在7月12日,开发商南京龙津公司发布《关于欢乐广场B块塔楼部分业主诉求的补偿办法》。

  对于不选择退房的业主,双方将签订《补充协议》赔偿违约金,并承诺在交付时间不迟于2019年10月29日,否则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根据各房屋梁、柱、窗户、层高等不同情况,给予一万元至两万五千元不等的补偿,并免除两年物业费或停车费。

  该补偿办法显示,对于拟解除合同的业主,将根据双方签约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就解决方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办理解约手续,否则业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江宁一位于地铁口的品牌房企打造的公寓项目,也涉嫌违规将办公房源改成公寓对外出售,事后遭到了业主的集体维权,经相关部门协调,开发商被勒令退房。

  公寓具有一定的居住属性,部分公寓水电可申请民用,也能接入燃气。而办公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且没有独立下水和管道排烟。

  酒店式公寓一般只有独立卫生间,而办公产品的卫生间为集中设置,即公用卫生间。另外办公采取公共走廊,同时,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

  因此,也要提醒各位买房人,擦亮眼睛,不要被置业顾问忽悠,查清楚了再下手,毕竟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大笔钱,拿出去容易要回来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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