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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解读政府采购绿色建材相关政策

  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市建委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南京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以推进南京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

  之前公布的首批绿色建材产品申请登记截止日期是5月17日,由于送检周期比较长,登记日期已放宽,且每个月都会发布绿建产品名录,市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发展中心提醒企业不用担心。针对企业在登记上的疑问,中心给出了解答。

  办理登记企业应为建材生产厂家,登记时不收取费用,只需正确填报《南京市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产品信息登记申请表》《告知承诺书》、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7项资料,即可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分为三步。

  需要注意的是登记信息实施动态监管,工信、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将联动执法,如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接受相应的处理。而且如有以下情形,将被暂停登记或注销登记:

  根据《通知》,办理登记企业出现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将被暂停其相应的登记,整改完成后予以恢复。1.产品监督抽检质量不合格的;2.产品监督抽检不符合《技术要求》的;3.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或登记要件时效失效,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4.未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有效整改的;5.生产应用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的。

  办理登记的企业如果出现下列五种情况之一,将被注销其相应的登记,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办理信息登记手续。1.伪造虚假证明资料骗取登记的;2.允许他人冒用本企业已登记信息登记的;3.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4.有生产应用违规问题拒不整改的;5.违反《告知承诺书》内容的。

  根据“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绿色建筑”要求,南京将选择部分政府投资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八类新建工程试点项目,从2021年至2022年,开展政府采购绿色建材先行先试工作,4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则普遍采购应用绿色建材。

  目前,关于政府采购绿色建材(第一批)的技术要求也已出炉。《技术要求》分为总则、基本规定、结构材料与构配件、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与设备设施五个章节,并有附录A防水材料中不得人为添加的有害物质,涵盖了结构材料与构配件、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设施三大类共计38个产品类别和105个材料产品。适用于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购工程以及在南京地区生产、制造、加工及应用的材料或产品。

  《技术要求》明确,所列材料和产品,应采用节能、环保的生产工艺,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装备和可循环、可回收原材料,不应使用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相关物质。

  来自绿色建材生产企业、绿色建材检测机构和相关协会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登记系统软件开发企业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了《南京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与数据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流程,省建科院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绿色建材产品的技术导则和送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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