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土拍新政:限制竞买数量 触顶限价摇号确定竞得人
刚刚,南京出台土地新政,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公开出让,并从调整竞价成交方式,严格开发资质条件,提高竞买资金要求,限制竞买地块数量等七个方面加强土地市场调控。
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公开出让
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北新区规划资源局、各分局、市局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各 受托管理单位:
根据《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宁 房市字〔2020〕132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 地产市场调控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就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严格住宅(商住)用地公开出让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竞价成交方式。当住宅(商住)用地竞价达到土地出让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价的,不再竞争人才房面积,改为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 成交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
二、严格开发资质条件。报名参与我市住宅(商住)用地 的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三级及以上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
三、提高竞买资金要求。根据地块区域土地市场竞争情况, 弹性设定住宅(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由出让起始价的20%调整为20%-80%,热点区域不得低于50%;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剩余价款在1-3个月内缴纳, 热点区域在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四、严格竞买资金审查。住宅(商住)用地的竞买保证金 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竞买人须提供符合条件 的有关材料,并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报名。
五、限制竞买地块数量。在同一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所属成员企业不得竞得(含联合竞买)两块及 以上的住宅(商住)地块,其他用途的地块除外。
六、加强市场分析研究。要密切关注土地市场动态,及时 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区域土地市场状况适时调整供地结构和节 奏;研究建立土地调控政策工具箱,以便根据需要及时采取措 施应对市场变化,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七、营造良好市场氛围。加强土地市场正面宣传,积极营 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网络媒体擅自发布报名单位、竞价情况等 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提请网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提请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开发企业故意泄露报名信息的,
取消报名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市土地市场竞买。
特此通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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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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