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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调整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家庭每月最高补贴3800元

7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海淀区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北京市级补贴标准基础上拟提高一定补贴金额,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3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补贴3800元/月,2人及以下家庭最高3500元/月;拟加大重度残疾家庭市场租房补贴力度。

同时,若申请家庭存在瞒报人口、户籍、婚姻、住房、收入、资产、工作和租房等情况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征求意见至2020年7月21日。《征求意见稿》表示,已通过市级备案的尚未配租配售的海淀区保障家庭,自行在市场上租赁住房并同时具备4个条件的,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海淀区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人具有海淀区城镇户籍,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且取得北京市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北京市生活。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 在北京市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房屋月租金超过核定的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超出部分由家庭自行承担;低于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赁住房租金金额确定租房补贴。

《征求意见稿》表示,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有患重大疾病人员;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的重度残疾家庭,经过认定,可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但不超过最高标准。

海淀区各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的资格审核和动态监督管理,重点对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和实际租住情况等进行核实,强化家庭收入与租房情况的合理性、合法性审查。采取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对实际租赁房屋情况进行检查,防范骗租骗补等行为发生,严惩房屋出租人或机构与申请家庭通过伪造合同、编造虚假租赁、转租转借牟利、未如实申报租赁合同变动情况等骗补行为。

《通知》实施前正在享受海淀区市场租房补贴保障的申请家庭,可在资格复核到期前提出调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核定市场租房补贴标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自租赁合同到期或资格年审复核到期次月停发补贴,并终止市场租房补贴资格。

《通知》实施后,海淀区将不再受理廉租家庭的新增租金补贴发放申请。正在领取补贴廉租家庭,原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调整按市场租房补贴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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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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