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新政背后:二手房成交量创4年新高,一半业主涨价
深圳市出台八项调控措施抑制楼市过热,对限购政策、离异购房、普通住房标准等精准细化并及时“打补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共计八项措施,包括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今年4月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较活跃,二手房价格上涨过快,部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出现新房抢购、二手房挂牌价虚高等现象,引起广泛关注。
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表示,虽然疫情冲击让市场一段时间内陷入低迷,但深圳楼市相对而言韧性十足,反弹也非常快速。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深圳都市圈等利好持续落地,市场需求旺盛,一季度市场停滞积累了大量的购房需求。
二季度开始,市场出现快速的反弹,需求集中释放。特别是二手市场,由于新房供应持续低迷,需求向二手分流,六月二手网签过万,为2016年4月以来的新高。但与2015、2016年不同的是,近期市场成交大增是疫情导致需求压制后集中释放的结果。
不过,4月开始,住建局打击恶意炒作哄抬房价、对热点楼盘出台指导价、下架高价房源、禁止借学位拆迁等炒作房价,同时多部门多次通过言论引导预期。5月开始市场热度略有下滑,但依然稳定保持在去年平均水平。
按照深圳中原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年深圳住宅共成交60727套,包括新房16727套、二手房44000套。按照贝壳研究院监测显示,从周度高频监测数据来看,深圳上周(7月6日至7月12日)链家成交二手房成交量突破今年以来周度成交最高水平。
从业主预期角度来看,二季度深圳二手房挂牌业主涨价次数占比超过50%,市场预期偏乐观。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指出,深圳此次政策的出台是对“房住不炒”、“一城一策”的严格执行,市场偏热即出台规范政策抑制市场进一步升温,保持市场平稳。本次新政最关键的调整在于“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明确规定户籍人口必须落户满3年同时有社保缴纳记录才能购房,精准打击了上半年深圳落户炒房的现象;另外,本次楼市新政并未对居民购房套数做出进一步的限制,有助于深圳本地正常购房需求的稳步释放。
具体来看,深圳市对楼市调控政策再打补丁,抑制楼市过热。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细化普通住房标准、加强热点楼盘销售管理、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管理、加大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主要体现为以下几大变化:
落户即可买房调整为:落户满3年、社保缴纳36个月
对于深户居民购买商品住房上所做的调整为:深圳市此前执行的限购措施,对深户居民没有落户时间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要求,居民落户即可购房。本次对限购政策进行“打补丁”,要求: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此外,深圳市对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户籍成年单身人士、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非户籍居民家庭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仍然继续严格执行2016年深府办〔2016〕28号文相关规定。
离异购房调整为:离异3年内买过商品住房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对于离异购房的做法,此次《通知》也在2018年深府办规〔2018〕9号文关于离婚购房信贷政策基础上,对离异后购房套数进行了限制。《通知》规定: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深圳住建局表示,这样既可满足离异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有效遏制炒作。
具体来讲,在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深圳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在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住房的,在执行相关税费、贷款、限购等政策上,按离异前家庭相应标准执行。
信贷政策调整为: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提高10%
在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上,《通知》明确: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对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对无房无贷的首次购房家庭,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对无房但有房贷记录或已有1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如购买普通住房,继续按2016年深府办〔2016〕28号文分别不低于50%、70%的贷款首付比例要求执行,如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提高10个百分点,即分别为60%、80%。
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此次《通知》也在税收方面发挥调控作用。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情况变化,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深圳市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其余政策内容不变,具体如下: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普通住房标准调整为:容积率1.0(含)以上、套内面积120(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下、成交总价750万
普通住房标准也作出调整。为使深圳市住房标准更符合市场实际,《通知》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细化,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后续市住房建设部门将继续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网信、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贷款主体、个别业主,依法依规采取约谈、暂停网签、停业整顿、取消从业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曝光,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予以联合惩戒。
(深圳中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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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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