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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发布加强版人才政策:长三角地区外国高端人才互认

2月19日,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管委会共同发布了《关于外国人才工作生活便利化服务新举措(试行)》(以下简称“新举措”)。新举措升级推出了19项便利化新举措,其中有3项服务内容属于全国首发、10项属于全省首创。

△ 《关于外国人才工作生活便利化服务新举措(试行)》

根据新政,在长三角地区工作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并向苏州自贸片区人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后,可直接在苏州自贸片区兼职工作或自主创业;在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兼职创新创业无需重新申办或变更工作许可、居留许可。

对入选“金鸡湖人才计划”、且领衔参与或主要参与实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外国人才等群体,将比照外国高端人才(A类)给予最长5年的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许可。

对符合苏州自贸片区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大中型企业、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现代服务业机构等聘用的外国人才,以及具有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和人工智能产业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内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经比照认定为高级职称的外国人才,来苏州自贸片区工作年龄最高放宽至70周岁,不作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

在苏州自贸片区内变更工作单位的外国人才,在工作岗位(职业)未发生变动且未出境(工作居留注销1个月内)的情况下,办理工作许可时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工作资历证明等材料采用个人承诺制。

对外国高端人才(A类)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许可,园区将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从原有“10+15”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我国高校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结束后来苏州自贸片区工作的外国青年人才(40周岁以下)直接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享受相应工作许可办理便利。符合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标准或比照享受外国高端人才便利的外国人才,在办理工作许可证时,主要申请材料之外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资历证明等,其任职资格证明采用个人承诺制,学历证书免于认证。

对入驻孵化载体、在创业期内且尚未成立企业的外国人才及其创业团队成员,允许依托孵化载体办理工作许可。试点允许外国高端人才(A类)办理信用卡,享受简化办卡手续、提供理财服务等绿色通道。

在因企制宜方面,通过建立“自贸区创新企业”等9张清单,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在医疗、子女入学、住房保障、金融服务等后勤保障方面给予“保姆式”服务。

依托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园区还将开展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工作,建立外国高端人才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绿色通道,搭建寓管理于服务的外国人交流互动平台,为常住外国人提供出入境证件、工作许可以及商事注册、医疗保险、子女教育、法律咨询、文化交流等综合服务,优化外国人才在苏州自贸片区工作生活环境。

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吴庆文说,19项外国人才服务新举措,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展示了园区的爱才之心、引才之切、用才之诚。“园区将始终以海纳百川的胸怀,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把园区打造成为人才创新创业的首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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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大好时光电视剧全集
  •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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