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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高广春:建议禁止中高收入群体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2020年12月21日,《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发布暨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搜狐财经参会。中国社科院财贸所高广春博士在会中发表报告。

高广春指出,中国目前居民住房的债务规模非常高,并且增长过快。2020年第三季度,我国居民住房贷款已经超过36万亿,占支付贷款的60%。住房贷款累计到10万亿用时10年,累计到20万亿用时三年半,而累计到30万亿仅用时2年2个月。

“我国居民住房债务的偿付风险在快速累积。”高广春表示,住房债务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增长很快。2004年到2015年,12年间增长了30%,年均增长率不到3%。但是在2016年到2020年,近5年的时间增长了40%,年均增长率8%。

同时他指出,中国居民季度偿贷和同期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30%以下时相对合理,超过30%压力开始上升,超过50%压力非常严峻。而2020年三季度,中国此项数据达到53.96%,说明我国居民住房债务的偿付压力非常之大。并且压力更多地体现在中低收入的居民身上。

高广春坦言,60%的家庭债务都是依靠工资进行还款的。央行调查显示,金融资产最高10%的居民家庭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占所有样本家庭的58.3%,说明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主要靠工资。

“但是这些工资性收入会更多地用来还款,使得居民债务压力剧增。同时,在2017年初到2020年9月的2年时间里,居民名义收入下降5个百分点,实际收入和中位数收入下降5.9个百分点,居民偿付贷款能力受到影响。”高广春说。

如何解决偿付压力大的问题?高广春表示,要给居民提供可支付的住房,即提供和居民收入相适应的住房。可以通过立法保障、政策救济、多元化参与等一系列手段,最大程度地为居民提供可支付的住房。

此外,他建议,要维持居民债务偿付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给居民可支付的债务。“我们要稳定居民的收入,采用减免收入税、物业税、财政贴息等适当政策措施。”

他还指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对中高收入的群体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有一些限制,甚至是禁止。

最后,高广春表示,在居民债务无力偿付的情况下,还应提供一个公共的救助机制,让居民的债务偿还能力有所减缓或者改善。

“很重要的一个有效措施是尽快出台《个人破产法》。在居民无法偿还债务时,为其提供一个经济降落伞的机制。这既能够有效的缓解债务偿付的紧张关系,也能让居民拥有安全的、可以生存的空间。”高广春说。

来源: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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