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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了新流程!30天“离婚冷静期”来了

上海市民政局消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将正式实施。《民法典》中有许多内容涉及民政工作,它有力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法治需求,完善了民政领域的法律制度。距《民法典》实施还有30天,上海民政部门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做了哪些准备工作呢?

《民法典》施行后,如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上海市民政局介绍,《民法典》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制度,今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

1、夫妻双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2、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如果三十天内,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接下来的下一个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在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上海市民政局表示,目前,已做了三项准备工作:

操作规程方面,根据11月24日出台的《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抓紧制订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市民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流程、办理时限、相关依据等。

信息化方面,对本市婚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专门研发了针对离婚冷静期的操作模块。市民在“一网通办”上进行离婚登记的预约也将调整为离婚登记申请预约。

人员培训方面,举办了两期全市婚姻登记业务培训。

来源:每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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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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