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考生】南信大南师大南工大……一大拨高校的综评简章出炉啦!
2018年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大学正式签署合作协议,作为国科大签约合作的第一所地方高校,我校将与国科大开展全面深入的校际合作,进行本-硕-博一体化联合培养项目,实现协同育人。学生单独编班,由我校长望学院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两校共同制订,安排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联合培养的学生中,择优选拔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生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择优采取硕博连读方式。
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网址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填写完毕后提交。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申请表》(报名结束后由系统生成,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下载申请表—上传申请表”;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均需上传)。其中,满足条件1、2和4的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满足条件3的上传经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盖章的高中阶段符合报名条件所在学期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的汇总表原件扫描件;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证明材料”;
(4)自荐报告。自荐报告800字左右并签名。内容包括成长经历、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学业与职业规划等。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自荐报告”;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缴费:考生报名时,即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招生测试费60元(报名前请认真审读招生章程,对照条件慎重考虑,缴费之后概不退款)。收费标准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的文件执行。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中学和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5月1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考核时间定于6月16日。缴费成功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时来校报到,参加我校考核。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分文理科按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3倍确定合格考生,入选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1.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达到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7月2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或)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
2.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考核面试等多个维度,计算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符合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申请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须满足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每项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均达到合格等级,且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
2、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前30%,且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③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理科考生(落款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
注: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同时参加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考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只可在两类选拔中选择一类进行考核。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限1500字。
3.考生提供三学期期末成绩证明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学科发展潜力的证明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省级表彰等),以上材料均须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须由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并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高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对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期综合排名、考生自荐材料中提供的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材料审核过程中,学校将通过专家鉴定、联系主办方核实等方式对考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全覆盖核查。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审核通过并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25日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标准为人民币60元/人。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对于未按时完成考试确认或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学校根据考生面试分择优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3倍,合格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于6月22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接受社会监督。
(一)凡获得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投档分须达江苏省本科一批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BB,专业志愿填报须与综合评价报名申请科类、专业一致,并且符合《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否则不予享受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优惠政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进档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计划录满为止。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学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480)*50+两门选测科目折算分+(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
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专业。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向考生开放我校“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专业等优势专业。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A等级(全国2%~5%),并在2018年软科世界大学一流学科排名中位居全球第36名、全国第4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材料类专业)、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安全工程专业)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B+等级(全国10%~20%),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位列江苏第一;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四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具有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四大类条件之一的考生选择一种类型报考,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
1.学业优秀类。符合我校优秀生源标准的学生:要求四星级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及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20%(含);或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及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30%(含)。
2.学科专长类。符合我校优势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3.特殊才能类。符合我校特殊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以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为准,要求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类竞赛、学科类竞赛(除奥林匹克竞赛之外)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附详细材料说明)。
4.品德优秀类。符合我校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学生:要求高中阶段获得市级(设区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市级(设区市)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附详细材料说明)。
即日起至4月20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按流程报名。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
1.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申请表”,请按页码从小到大的顺序上传;
3.个人陈述,考生亲笔手写自身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方面的内容,字数在1000字左右: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
注:所有申请材料中要求考生本人签字的部分,须由本人签字,若委托他人签本人名字视同本人签字。材料1以及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所有上传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本年度的报名全部以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准,考生不用寄送纸质申请表及其他材料,但须面试当天携带纸质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以备核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将考生情况折算为“考生条件分”(最高60分),具体见下表:
学校根据“考生条件分”的高低分文理科排序,确认参加面试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5月10日前公示。
初审合格并且确认成功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
通过初审并确认考试的考生于6月1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报到,并参加专家面试(具体见准考证)。我校根据专家面试和考生条件得出考生“学校考评分”,计算方式为:
我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分文理科按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3倍确定合格考生,将对入选的合格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合格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A类:学校考评特别优秀的考生,或者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
经我校面试考核后的入选合格考生须于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时间,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或)专设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中选择。
我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修科目测试成绩达到BB及以上等级、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录取时按照合格考生的公示等级,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分文理科择优录取,录满规定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方式为:
备注:高考成绩=高考分+选修科目等级加分,选修科目中物理(历史)等级达A+或A,分别加3分、2分;另一门选修科目等级达A+或A,分别加2分、1分。
考生入校后可优先获得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选拔资格,同时符合“启明星计划”“新生雏鹰奖学金”标准的考生,可以优先享受相应金额奖励。
注:考生也可选择报考我校2019年在江苏本一批次招生的其他理科专业,具体专业名录见网上报名系统。
具备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江苏省高中理科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对医学及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主办单位应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9时至2019年4月22日17时。申请人登录“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1.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内容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否则责任自负。
2.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须经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须由中学校长签字确认。
3.申请考生的个人自荐信。自荐信不超过15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医学的认识、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书面申请材料请于2019年4月22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方式寄送至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编:211166),信封上请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1.我校依据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奖项与荣誉以及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面试资格生。
2.面试资格生名单将于2019年5月10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接受监督,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1.我校面试测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是否具有医学生培养的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我校面试时间初定2019年6月16日,面试资格生须按照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测试,面试测试的具体时间等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发布。参加面试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缴费,然后在线打印准考证,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人。
3.我校将对通过面试测试的考生进行复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的300%,根据考生面试测试成绩高低择优提出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人,候选考生名单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经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4.经公示无异议,最终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入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未填报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1.凡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认定资格的入选考生,须参加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理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且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
2.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特色加分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计算分数。录取时按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满规定计划数为止。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如下:
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备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一)竞赛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生物、信息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或者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独立参赛或排名第一);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四星级高中的考生,高二上下、高三上共三个学期的期末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排名全部在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20%;非四星级高中的考生,高二上下、高三上共三个学期的期末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排名全部在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5%;
(三)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级市(含)及以上奖励;
(四)创新潜质类:对资源、生态及环境等我校特色学科相关领域具有浓厚兴趣、且高中阶段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需附详细资料说明、或佐证材料),经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定的具有创新潜质。
以报名条件(四)“创新潜质类”报名的考生,填报专业限定在与其创新潜质相对应的专业。如填报专业与潜质不符,则不享受综合评价录取相关政策。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报名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考生报名时,即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报名测试费(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对照条件慎重考虑,缴费之后概不退款)。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并将考生初审情况折算为“初审分”(满分200分),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5月10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报名系统中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于6月16日8:00-12:00到我校办理报到及复审手续,考生复审通过后获得面试资格并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16日14:00-22:00,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分”满分为200分,面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时发布。
我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分文理科按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3倍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分成A、B两档享受不同的优录政策:
A档:学校考评分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分(含);
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于6月22日前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校考评分、选测科目等维度进行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形成综合评价分(满分960分),评价方法如下:
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评价分及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综合评价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学校考评分和选测科目等级、参考考生高中阶段体育科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在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获得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奥赛获奖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三等奖(含)以上者;
2、科技创新类: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三等奖(含)以上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赛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者;
3、品德优秀类: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4、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同年级同科类学生前列。排名要求: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30%;来自三星级及民办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10%。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约180人(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不超过我校2019年本科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根据学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拟向考生开放以下专业(如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我校也将做相应调整):
即日起至4月19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按流程报名(所有申请材料中要求考生本人签字的部分,须由本人签字,若委托他人签本人名字视同本人签字。材料①、④、⑤、⑥须由所在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请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
③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800字左右。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
④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个人荣誉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获奖证书”;
⑤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的汇总表:网络上传路径为“填报志愿—附加材料—学业成绩”;
注:本年度报名全部以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为准,考生不用寄送纸质申请表及其他材料,但须在测试报到时携带纸质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材料以备核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综合评价试点测试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及人数。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5日前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网址:),我校也将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报省级招生部门平台进行公示。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通过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试(当考试时间与其他学校重合时,只允许确认南通大学1所高校参加考核)并进行网上缴费(网址:,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且缴费成功的考生须于6月1日-7日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系统(网址:打印准考证,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合格且缴费成功的考生于6月15日8: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南通大学啬园校区(南通市啬园路9号)报到,现场核验有关材料(详细报到安排届时请关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经审核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于6月16日上午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学校参加面试(具体安排详见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zs.ntu.edu.cn及考场外公告)。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阶段总成绩由高到低,在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300%以内,分文理科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南通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合格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A类:学校考核阶段总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分(含)可以投档。
B类:学校考核阶段总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可以投档。
入选考生须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于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时间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或)专设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专栏中将我校填报为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对于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我校普通类本一批次(省招生代码:1301)录取考生的等级要求,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
录取规则:进档考生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按“加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50%计入;考核阶段总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满分10分,按实计入,具体折算方法为A+得5分、A得3分。以上三者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布。
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本一批次一志愿专业投档线,可于入学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转专业申请,第一学期结束前转入一志愿专业,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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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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