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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度再提升!我市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

  指从提出政府采购意向到发出采购项目公告,从评标确定结果到签订采购合同,直至对合同履约验收各个环节、完整流程的信息公开,是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原则和防范作用的重要体现。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资金绩效,今年8月,南京市财政局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多措并举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全流程公开,让政府采购更透明,社会监督机制更规范,营商环境更优化。

  在扎实做好原有的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市财政局专门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合同和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在采购前的“意向”环节、成交后的“合同”环节和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环节,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间、格式、内容、渠道等关键要求。

  “采购合同公开”便于社会公众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有利于促进采购人和供应商增强依法履约意识,提高合同内容的规范性、精准性,杜绝“招标后的暗箱操作”;

  “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开”,可以让社会公众参与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效的评判,是落实采购服务“目标导向”、提高采购绩效、形成闭环管理的重要保障。

  为规范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社会查询监督,市财政局对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及时升级改版,增设了《通知》要求的信息公开栏目,公告分类从最初的5个增加到15个。在信息发布系统内提供信息发布模板,在为采购人服务、提高便利度的同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完整、规范。同时,市财政局还鼓励采购人发挥行业内信息公开优势,在本部门、单位官网同步公开全流程采购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效果。

  市财政局还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由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预算部门负责,并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通知》还明确,对于公开滞后、漏项缺项、故意隐瞒等问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以切实保障我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通知》发布一个月以来,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已公开各类采购信息2756条,其中市级项目1015条,区级项目1741条;新增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和合同公告分别发布了133条和431条,政府采购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采购当事人也对《通知》的发布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全流程信息公开不仅方便了供应商及时获知政府采购信息,也方便了社会各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有利于提高采购质量和资金绩效,彰显政府采购的公平性,提升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将会更加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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