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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000421):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有关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8月9日9:15-15:00。

  (1)于2022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 理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南京市 2022年度第二批次 集中供地部分土地竞拍并成功竞得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南 NO.2022G30地块及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居森林NO.2022G41地块 事宜予以确认的议案》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请查阅2022年7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2)法人股东: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 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 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参与南京市 2022年度第二批次集 中供地部分土地竞拍并成功竞得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南 NO.2022G30地块及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居森林NO.2022G41地块事 宜予以确认的议案》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应在“同意”、“反对”、“弃权”的表决意见中选择一个并在相应的方框画“√”

  表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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