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学校始建于1960年,应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隶属中央(军委)气象局,前身为学气象学院,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的多方共建。学校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2]11号)精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和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到我校就读。
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报考人数确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向考生开放“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专业、拔尖创新培养专业、国家及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等优势专业。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学校与腾讯公司共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腾讯实验班)。腾讯实验班实行“双师引导+产教融合”培养体系,实行双导师制,由国家杰青、特聘教授等担任学业导师,由腾讯资深行业专家、高级工程师担任企业导师,将产业与教育相结合;设立“一流专业+校企共建”课程体系,依托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校企联合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增强学生学科交叉能力和强化实践能力;采用“科教协同+国际交流”训练体系,学生由导师带领参与科学研究、企业项目、学科竞赛、双创训练等,支持学生参加国际间互访交流、短期培训、学术会议等;制定“以生为本+政策护航”服务体系,制定实验班奖助政策体系,择优选拔20%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学校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依托教育部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发挥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国家一流专业优势,围绕5G通信和工业互联网,合作共建“通信工程--华为实验班”,构建新工科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双师引导+产教融合”的培养体系,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双导师制,本校杰出研究生导师担任学业导师,华为高级工程师负责强化学生工程能力;“专创并举+实习基地”的实践模式,校内设置“华为双创实验室”,鼓励学生参与团队科学研究;校外与华为公司共建实习基地,提供到华为及其相关企业不少于两个月的实习机会。召开专场招聘会,优先录取“华为实验班”毕业生;“竞赛驱动+择优推免”的保障制度,大力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认定的Ⅰ、Ⅱ类学生创新创业竞赛、A类学科竞赛等;支持学生参加顶尖国际实验室访问、短期交流、学术会议等;制定实验班奖助政策体系,择优选拔20%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我校自2018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实行协同育人。联合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单独编班,由我校长望学院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两校共同制订,安排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联合培养的学生中,择优选拔20%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022年学校与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托物流管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发挥教育部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成员单位、供应链管理教指委首批新文科试点专业等优势,主要围绕智慧供应链,合作共建“供应链管理(京东实验班)”,打造新文科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创新“双师引导+产教融合”的培养体系,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双导师制,本校杰出研究生导师担任学业导师,京东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产业导师;与京东公司共建“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和“双创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提供到京东集团相关企业不少于两个月的实习机会;实施“竞赛驱动+择优推免”的保障制度,大力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认定的高层次学科竞赛,支持学生参访顶尖国际实验室、参与海外短期交流和参加学术会议等,制定实验班奖助政策体系,择优选拔20%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具有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1)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及培育学校的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50%(含);
(2)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20%(含);或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的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30%(含);
在拟招收的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能力、特殊技能或创新潜质并能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网址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填写完毕后提交。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结束后由系统生成,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下载申请表—上传申请表”;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均需上传)。其中,满足条件1、2和4的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满足条件3的上传经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盖章的高中阶段符合报名条件所在学期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的汇总表原件扫描件;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证明材料”;
(4)自荐报告。自荐报告800字左右。内容包括成长经历、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学业与职业规划等。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自荐报告”;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考生报名时,即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招生测试费60元(报名前请认真审读招生章程,对照条件慎重考虑,缴费之后概不退款)。收费标准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的文件执行。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中学和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22年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考核时间初定于6月12日。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视疫情情况,采取现场考核或者线上考核,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分物理等科目类和历史等科目类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合格考生,入选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所有面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同时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
1.取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我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计算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3.当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投档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
1.我校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工作。学校考核面试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并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与举报。
3.综合评价招生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级规定,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1.综合评价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等项目。
2.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的调整。
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招生事宜。为维护考生自己的权益,请考生们不要采信任何中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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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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