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市栖霞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紧缺医学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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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布,计划招聘27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为充实栖霞区卫生人员队伍,优化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若干意见》(宁政办发﹝2019﹞10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6号)有关精神,栖霞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编制内紧缺医学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栖霞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医学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6.取得祖国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承认学历的其他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1.招聘对象中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8年和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现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以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3.资格条件中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是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三证之一即可。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7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 日至1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南京市栖霞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医学人才报名表》(附件2)、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书、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全科培训合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上材料(除照片外)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岗位信息表》)。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和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招聘单位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网上报名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由审查单位电话通知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电话通知),复审结果当场告知本人。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与复审时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受疫情影响,请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的人员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色,体温在37.3度以下)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6号)相关精神,本次招聘条件中须提供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或执业范围加注全科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面试为百分制,合格线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本次招聘紧缺医学人才,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指定考试培训机构。
考试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栖霞区卫健委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直接面试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将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区卫生健康委组织指导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1、对直接招录龙潭、靖安、八卦洲远郊社区卫生机构的全日制临床本科医学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取得执业和规范化培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分三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对全日制临床研究生学历医学生,分三年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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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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