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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一江碧水,爱我大美南京

初春的长江南京段,岸边莺飞草长、江中鸢腾鱼翔,执法队员们洪亮的宣誓声,划破了鼓楼区江边欢乐舞台市民广场清晨的宁静。

执法队员宣誓

3月10日,在南京市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南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下关滨江商务区管委会、南京市钓鱼协会、南京江豚保护协会共同举办“守护一江碧水,爱我大美南京”为主题的南京“春季护鱼”广场宣传活动。

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现场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政委袁迎春向广大市民发了诚挚的倡议,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守长江禁捕禁钓法律法规,不买、不捕、不钓、不食长江鱼,争当长江禁捕宣传员和监督员,为保护“一江清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政委袁迎春倡议

市钓鱼协会负责人也向全市钓鱼爱好者发出了不在禁钓区域垂钓、不使用违规钓具、不使用违规钓饵、不买卖交易渔获物,可以去禁钓区以外的支流、湖泊等水域,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娱乐性垂钓,争做南京文明垂钓人的倡议。

钓鱼协会负责人宣读倡议

执法人员和志愿者现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涉渔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违法案例,发放《长江“十年禁渔”南京怎么禁?》《严守禁捕法规,守护生命长江》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市钓鱼协会会员代表现场分发《文明垂钓倡议书》160余份;江豚保护协会志愿者发放了《南京科学放生指南》《关注长江水域,守望长江江豚》等长江水生生物知识宣传材料。

现场政策宣讲和保护知识宣传

市民阅读展板

执法人员沿江岸进行了执法巡查和宣传,向江边的市民群众发放长江禁渔宣传资料,普及长江禁渔相关政策法规。

执法人员沿江岸进行了执法巡查和宣传

南京哪些水域,禁捕、禁钓?

根据《关于长江干流江苏段水域禁捕的通告》《关于南京市滁河、水阳江、秦淮河、石臼湖水域禁捕的通告》《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长江干流南京段-禁捕、禁钓

长江防洪大堤向江侧水域,上游至与安徽省交界处;下游至与镇江市、扬州市交界处;各入江河流口上溯1公里向长江一侧水域(在1公里范围内有闸的以闸为界、无闸的以河道两岸1公里连接线为界)。

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禁钓

南京市域内共有三处:长江大胜关长吻鮠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固城湖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

2020年修订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规定:长江干流江苏段在禁渔期内禁止垂钓;国家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常年禁止捕捞和垂钓

滁河-禁捕

滁河段苏皖界至长江(大河口)、驷马山河段(苏皖界至长江)、马汊河段(滁河至长江)。

水阳江-禁捕

苏皖界水碧桥至苏皖界费家嘴。

秦淮河-禁捕

秦淮河干流段(西北村至河定桥)、外秦淮河段(河定桥至三汊河闸)、秦淮新河段(河定桥至长江)。

石臼湖-禁捕

石臼湖南京市域范围。

本次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的契机,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长江大保护意识,提高对“十年禁渔”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构建良好“禁渔”社会秩序,营造了良好的长江保护社会舆论氛围。

保护长江、保护水生生物可以怎样做?

  • 严格遵守长江禁捕规定,不捕不卖不买长江野生水产品;
  • 严格遵守垂钓相关规定,不在禁钓水域垂钓;
  • 不随意放生动物,避免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
  • 不在江边乱扔垃圾,爱护长江环境;
  • 江边发现野生中华鲟、长江江豚、胭脂鱼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受伤、搁浅、死亡,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或报警,切勿擅自处理;
  • 发现违法捕捞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长江流域禁捕举报电话:12316,或 110 转水上公安;
  • 支持和参与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活动。

来源:南京江豚保护协会

责任编辑: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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