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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意外突发!南京一男子被撞身亡!

  短短68小时之后,三大队民警就将蒋某抓获,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蒋某供认不讳,之后就是法定流程,笔录、找车、指认、鉴定……

  但是整个案件的性质在2021年12月11日,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行人的生命体征急转直下,很快就没有坚持住,在当天戛然而止。

  但谅解的完成,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因为这是一起交通事故类型的刑事案件,其司法程序还在进行中。

  2022年9月27日上午,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蒋某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被送往看守所之前,民警和蒋某进行了谈话。

  肯定是向往外面的生活,我也想过,换位思考,如果碰到这种情况,怎么都不应该跑,就应该在那边看着人家,起码打个110。

  当时碰到人之后,自己摔得真的有点懵,当时就想着老人家别有事,我也回头看了,但毕竟有侥幸心理,觉得老人可能没事,并不是直接撞上去的,是刮到的,然后摔倒在地。

  我也没有想到会这么严重,心中又害怕,就直接走了,跑掉了,后面每天也担惊害怕,我也在想,千万别有事,后来没几天,你们就找到我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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