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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得太及时了”南京积分落户新规20日起实施_ 龙虎网

  龙虎网讯 8月20日,新修订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新规放宽了户口迁移条件,让长期在宁就业、生活的普通劳动者享受到落户的“政策红利”。新规首日实施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采访。

  上午8点40分,尽管玄武公安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办证大厅尚未开门,但已有群众冒着高温在此等候。“这个新规真是来得太及时了!我本来分值不够的,这下刚好满足条件了!”市民许先生拿着自己的申请材料高兴地说道。

  去年3月,39岁的许先生辗转来到南京上班。今年上半年,他来咨询过自己能否办理积分落户,可根据当时的政策,他的积分不够办理落户,手续没能办成。7月底,了解到新规的消息后,许先生再次前来咨询,经过现场工作人员确认,他满足积分落户的条件。于是,8月20日一大早,许先生便早早赶来。

  “新规实行第一天恰逢星期六,原本积分落户受理窗口仅在周一至周五开通的,为了满足群众急切落户的心情,我们专门在本周六也开通了积分落户受理窗口。”玄武公安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民警介绍。

  “吴女士,您这个积分落户的申请材料不全呀,而且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和您现在的身份证号码也不一致,您是不是变更过身份证号码?”办证大厅里,民警的声音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原来,今年49岁的吴女士也想通过积分落户的形式将户口迁移到南京的女儿家。“将来退休后,想在女儿这里养老,顺便帮忙照看外孙。”吴女士说。经过民警提示,吴女士这才想起来,当年结婚时用的身份证号码,在老家与其他人出现“重号”,经公安机关动员,自己确实变更过身份证号码。

  就在她不知无措的时候,民警朱玉妹耐心宽慰道:“别着急,您的材料我全都看过了,符合积分落户的条件,但材料还缺少几样。我给您开具一份‘一次性告知单’,您对照清单来准备办理积分落户所需要的材料……”在朱玉妹的耐心讲解下,吴女士豁然开朗:“我记性不好,您这份清单真是一目了然。我回去就照着单子准备!”

  江苏省户籍专家、玄武公安分局政务服务管理大队二级高级警长李克俭告诉记者,自从新修订的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公布以来,全区综合服务窗口以及“李克俭网上户籍工作室”陆续接到了不少咨询。

  “多数是咨询积分规则以及如何累计赋分的,也有群众在长三角他市工作,想要落户到南京。我会特别提醒他们,尽管长三角区域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南京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但申请人目前要在南京工作,否则就不符合这项条件了。”李克俭还专门提示,目前,因为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社保信息系统尚未联网,且各省《社保缴纳证明》格式内容不统一,所以省外缴纳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需办理转入南京市并接续后,方可累计认可社保缴费年限并赋分。

  记者了解到,拟申请积分落户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如果申请人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并通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核算后,最终分值累计达100分以上,即能够通过积分办法在南京市城镇地区办理落户。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确定落户地后,向拟落户地的区级公安办证大厅公安窗口提交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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