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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召开新闻发布会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以下简称《社区矫》),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社区矫》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执行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让群众了解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及宣传贯彻落实《社区矫》相关情况,5月29日下午,连云港市司法局就全市《社区矫》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举行了发布会。

  发布会由市司法局副局长闫志勇主持,市司法局局长张晓红、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陆兵共同出席了发布会。

  张晓红局长首先介绍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情况,对《社区矫》颁布实施的意义和要求进行了解读,并就下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出贯彻落实举措。

  《社区矫》的颁布实施,是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执行制度的重大成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社区矫》作为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法律,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十六年来,连云港市社区矫正工作为建设法治连云港、平安连云港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下一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会依法履行社区矫正主管部门职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格依法办事,靶向精准发力,补齐短板,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各级政府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各县区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加快;各级政府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被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相信,随着新法的贯彻实施,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针对媒体记者关于连云港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还存在哪些问题,《社区矫》的颁布实施,会给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带来哪些影响的提问,闫志勇副局长作出解答。

  连云港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支持下,经过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和全体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地区发展不平衡、队伍建设专业化不足、执法规范化不强、工作保障不足等问题。《社区矫》的颁布实施,是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执行制度的重大成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必将给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带来重大发展机遇,新法一些规定将逐步得到实现。

  针对媒体记者关于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和《社区矫》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有什么特别规定的提问,矫正局局长陆兵作出解答。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地区,在过去十六年里,连云港市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创新,勇于争先,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贡献了应有的力量。目前,全市2382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在矫在管,去年全市重新犯罪率为零。矫正局局长陆兵从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智慧矫正建设,以及全面推行损害修复等四个方面介绍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公安、检察院、法院、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和共青团、妇联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全面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发展。

  4月26日,连云港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2020年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的通知》中,将《社区矫》列入了今年的学法计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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