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死刑!“南京被害女大学生”父母含泪朗读焚烧判决书
判决死刑!“南京被害女大学生”父母含泪朗读焚烧判决书终于有了南京女大学生杀人案的审判结果,死刑!但是,自古以来,杀人偿命。
为什么我们的社会越先进,原本只是为了实现的事情就越复杂?!有时候,我不得不对我们的司法感到无奈。所谓的程序正义,司法理论和实践的多重性,非要这么曲折吗?
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被告人洪峤、齐故意杀人、盗窃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洪峤死刑,剥夺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张晨光和曹泽青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权利终身;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通俗点说,一审死刑!7月7日上午10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学生杀人案”在云南省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害人24岁的前男友洪某因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20岁的男子张某和20岁的男子曹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那么这三个人为什么要杀李某月呢?
也就是说,由于洪某、曹某、张某三人在南京合谋,前往云南杀害李某月,三人系共同犯罪,故须对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鉴于洪某系本案始作俑者,且其主观恶意大于曹、张,故法院对洪某从重处罚,判处死刑;决定判处曹、张死刑。
这个案子给所有年轻女孩敲响了警钟。谈恋爱一定要知道故事的根源,搞清楚对方的性格。如果男方有暴力倾向,千万不要爱上他。正常恋爱是有矛盾的,但只是双方分手,不会致命。如果你发现这种人渣,也许你会杀了那个女人。只是不值得。
受害者的父亲岳越在过去的两年里一刻也没有松懈,必须将凶手绳之以法。终于迎来了一审判决。受害人男友洪峤一审被判死刑。
其纠缠的弟弟们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同案犯张晨光和曹泽青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权利终身;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2020年10月14日,南京中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权利终身。
宣判后,马继刚提出上诉。2021年1月1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0年7月,李某月在男友洪某的欺骗下独自前往云南省勐海县。与此同时,受洪某指使的张某光、曹也前往勐海。他们两人事先准备好杀人工具后,将李某月诱骗至勐海县普洱茶园内,并残忍地杀害了她。
马继刚担心罪行败露后,将林某拖至天井北侧教学楼窗户下的一个窨井内,将其倒扣扔进窨井内,盖上窨井盖,将林某的书包、书籍、衣物等个人物品放入旁边的另一个窨井内,造成林某脑损伤合并溺水致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马继刚因行为可疑被巡逻警卫检查,推诿后逃离现场。
“7月9日是我女儿离开的日子。我们原本打算去她女儿遇害的云南看看。”李胜介绍,法官在电话中表示,他可以在南京当地法院审理此案,但他仍希望亲自前往云南等待判决结果。
有朋友说,女孩和男朋友是在地铁上认识的,男朋友的工作很保密。这个女孩被她的男朋友和他的同伙骗去杀害,并把她的尸体埋在勐海县的郊区。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我们确实对被判死刑的人有点怜悯,这也是大部分发达国家废除死刑的重要原因。
最后,死刑!南京女大学生杀人案,受害人男友一审被判死刑!让人开心!女孩拒绝和解100万,决心判凶手死刑,为女儿讨回公道,以后也不想活在忏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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