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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美南京”喊你为宁代言!

  旅游从业人员既是旅游服务业发展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也是旅游业繁荣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更是城市形象传播的直接参与者。疫情发生以来,旅游业遭到巨大冲击,导游队伍人才流失问题加剧。他们或因热爱,当起了南京旅游在线主播;或另辟蹊径,为南京美食吆喝;或暂时遗憾离场……

  为助力旅业复苏、提振旅游从业者信心,鼓励支持那些转型不转行仍在坚守的旅游从业人员,吸引更多爱南京、知南京的优秀导游、旅游达人,为南京旅游代言,为宣传南京“发声”,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于今天正式启动“极美南京·我为宁代言”征集推广活动。无论你是导游还是旅游达人,都可以通过短视频或旅游攻略帖文的形式,一展个人风采,为“极美南京”打call!

  参与者可在6月15日至7月10日期间,围绕南京旅游文化资源进行创作,在南京特色地标、景点、美食、文化等处打卡,拍摄一批宣传南京旅游的原创短视频,创作一批各具特色的旅游攻略,包括但不限于人文历史、民俗文化、风物特产等,需体现南京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的特点和攻略,并进行全网传播推广。

  参赛视频可上传至微信视频号、抖音、B站、小红书等社交平台(排名不分先后)的个人账号,攻略帖文可上传至马蜂窝、小红书、携程等平台(排名不分先后),发送视频或帖文的有效链接至活动邮箱:。

  主办方将对收集到的作品,通过网络传播人气排行、脱口秀比拼、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出“极美南京·我为宁代言”的“十大网红导游”“十大旅游达人”,并从中选聘 “十大网络形象代言人”,通过这些“代言人”为城市旅游经济复苏鼓与呼。同时,也促进优秀的网络代言人和景区达成合作,成为景区的代言人,实现更好的推广效果。

  参加“网红导游”征集的 应持有导游证;参加旅游达人征集需要提供 网络平台旅游自媒体账号证明;同时,参赛的作品内容素材 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益。主办方将于7月下旬评选出20位选手,每人将获得3000元奖金和获奖证书。

  活动详细内容可关注“南京文旅”微信、视频号和“南京日报”微信、视频号;或登录南报网查看详情,也可点击→查看详情,进入活动页面哦~

  通过新闻发布、网络推广等全网海选征集。其中,参加网红导游征集的提供短视频,参加旅游达人征集的提供攻略帖文。

  (2)征集个人原创的南京文旅宣传短视频和攻略帖文,涉及的文案、影像、音乐、字体、表情包等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

  (3)参加“网红导游”征集的须以主播形式出镜,介绍南京城市旅游的某个方面,重点展示语言表达和传播代言能力;参加“旅游达人”征集的须以旅游者角度,发布南京旅游攻略,重点展示优质攻略和网络传播能力。

  (5)视频和帖文内容为向网友介绍南京文化旅游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文历史、民俗文化、风物特产,网红打卡地介绍内容需体现南京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的特点和攻略。

  (6)作品富有创意,兼具知识性、趣味性,适合网络媒体传播;内容积极向上,参赛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主题健康积极,创意生动,线)投稿即视为本人原创。如系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投选的作品不真实、不合法,一经发现,取消参加活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9)著作权声明:投稿人应保证所投作品系其独立创作完成,并享有完整著作权(系独立创作完成,作品没有利用其他第三方元素,如利用也得到第三方许可并支付对价)。自向活动方投稿之日起,即视为投稿人将其所投稿作品以原作者、昵称或活动组织方名义进行推广传播,主办方对此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他相关权益。投稿人享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因投稿人行为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人身权或其他相关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主办方由此而承担了责任,有权向投稿人追偿并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合理开支。

  投稿视频可上传至视频号、抖音、B站、小红书等个人账号平台(排名不分先后)并加活动话题“#极美南京我为宁代言”,攻略帖文可上传至马蜂窝、小红书、携程等旅游网络平台(排名不分先后)并加活动话题“#极美南京我为宁代言”,同时发送有效链接至主办方邮箱:,该链接邮件同时作为报名凭证。

  网红导游:活动有初评、脱口秀终评两个环节(视频全网点赞量最高的网络数据+脱口秀专家评审分数);

  网红导游征集,评出“极美南京·我为宁代言——十大网红导游”,共10人,每人3000元奖金(含税),颁发获奖证书;

  旅游达人征集,评出“极美南京·我为宁代言——十大旅游达人”,共10人,每人3000元奖金(含税),颁发获奖证书;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拥有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并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加工和使用,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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