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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出手!新房有“指导价”了,认筹也算名下有房!

今天下午,上海对限购政策进行了“打补丁”:取得新房入围资格认定为限购套数

昨日晚间,深圳出台新房指导价新规:禁止借装修抬价,分批推售不得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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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在上海已取得房产证、已网签备案、已取得新房入围获得认购资格等3种情况,在购买二手房查询名下套数中,均认定为购房套数。

其中,购房者在购买新房时,均需要提前查询购房套数,名下有购房套数才能进入新房认筹。已经取得新房产证、已经网签备案,意味着购房者已经顺利认购新房,在购买二手房查询名下套数时,均认定为购房套数。

举个例子,比如你在上海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再去摇号买新房,一旦入围获得认购资格,再想买别的房子就会因为限购的原因买不了。

除非这个入围资格的记录被解除或取消,购房者才能去买别的房子。

这意味着,购房者一旦认筹成功,入围新房摇号资格,便纳入名下房产套数,购房者若未成功选房,其购房套数将被自动“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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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月8日出台二手房成交参考价后,深圳市住建局近日下发了《深圳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销售价格指导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销售价格指导工作,并启用商品房定价评估系统。

这意味着,深圳新房也有了“指导价。

预、现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批准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至今同地段、同类型新房的网签价格。

 

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两次申请价格备案时间间隔未超过一年的,原则上按照前期备案价格进行批复。这意味着,即便新房分批销售也不能涨价。

对于预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转现售的,原则上备案价格不得向上调整。

对于零星销售的尾盘项目,原则上由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前海管理局自行审定,并在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

此外,为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抬高房价,通知还要求各区局对精装修价格进行总体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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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数据显示,5月各地房地产调控继续密集发布,年内调控次数已经超过215次。

相比一季度的房地产调控,近两个月的房地产调控继续全面升级,最主要的特点是:住建部约谈、整顿中介、严查经营贷、土地集中供应,另外针对学区房的政策也在不断加码。

今年以来,已有13个城市被住建部不同程度约谈督导,这些城市基本都处于全国房价上涨前列,要求各城市发挥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住不炒,解决好住房突出问题,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截至目前,除南昌撤回调控新政外,年内其余12座城市均出台楼市调控新政,从保障性住房或租赁住房供应(两者或有重合),限售、限购、信贷和税收,新房、二手房交易等多个方面出手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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