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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警发布关于4月9日西安门隧道事故情况通报

记者昨天(14日)深夜,从江苏南京交管部门获悉,4月9日发生在西安门隧道的多车相撞事故,有了调查结果。此起事故起因是7名驾驶人相约到奥体飙车,结果沿龙蟠中路由北向南进入西安门隧道就开始追逐竞驶,其中两辆车与隧道内正常通行车辆发生碰撞,引发了交通事故。目前,7名涉案驾驶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予以刑事拘留。

警方通报

通报:追逐竞驶引发事故,7名涉案驾驶人被刑拘

南京交警4月14日深夜发布了调查通告:2021年4月9日晚10时23分,南京交警一大队接群众报警称,西安门隧道因有车辆追逐竞驶发生交通事故。

经查,涉嫌追逐竞驶的有7辆车,当晚涉案车辆在白马公园聚集,7名驾驶人相约到奥体附近飙车,沿龙蟠中路由北向南进入西安门隧道,开始追逐竞驶,其中两辆车与隧道内正常通行车辆发生碰撞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截至4月14日,警方已先后对潘某、王某某、苏某某等7名涉案车辆驾驶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回放:

连续接到两起报警,隧道飙车引发多车相撞

事发时间是4月9日晚10点左右,南京交警一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有几辆车在白马公园聚集轰鸣。交警迅速赶到现场,此时这些车辆已开走。随后,交警一大队又接到报警,称有两三辆车在西安门隧道飙车,于是附近警力又立即赶往现场,当到达西安门隧道入口时,发现隧道车辆异常拥堵。交警进入到隧道一半时,发现了多车碰撞事故,其中两辆车发动不了,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根据现场初步判断,肇事车为一辆宝马和一辆奥迪。交警在现场一边疏导交通一边拍照取证,并将车辆推移至一侧车道等待拖车。经过一段时间疏导,交通恢复,事故车也被拖车拖走。

解析:

追逐竞驶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

据介绍,2011年5月起,《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将飙车等追逐竞驶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其中“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其中,刑法里的“追逐竞驶”是指开车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插到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行为,对公众和社会的潜在危害性大,又有主观上的故意。

飙车是“追逐竞驶”违法行为常见的一种,还包括临时起意追逐、开斗气车等等。不仅如此,还有一些飙车者被其他更重的罪名追究了刑事责任。因为飙车一旦出事故,往往会对他人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所以飙车者除了构成危险驾驶罪之外,还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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