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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出台楼市新政:销售价格备案后一年内不得调整

今天(10月9日),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新政自9月30日起执行!

重点内容如下:

1、价格备案制度:

建筑面积10万㎡以下的,实行一次性价格备案;高于10万㎡的,可以分期备案。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

(原政策:建筑面积4万㎡以下,实行一次性价格备案;采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备案后价格三个月内不得涨价。)

2、装修行为及价格:

推行基础装修+升级装修模式;房地产商提供升级装修方案供购房人选择,不得强制购房人选择升级装修;升级装修标准、价格由双方在商品房合同签订后另行约定。

3、限制交易政策(不变):

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2年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备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权属登记未满3年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备时间未满6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来源: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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