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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建设培育“川字号”特色劳务品牌二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22条措施”),促进农民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详情]

  据四川省财政厅网站消息,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联合下达了2021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2021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21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详情]

  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2万名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计划安排资金3.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1亿元,省级安排1.1亿元,市、县安排1.3亿元。

  为11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计划安排资金12.66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6.33亿元,省级安排3.92亿元,市、县安排2.41亿元。

  为5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计划安排资金2.6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1.32亿元,省级安排0.72亿元,市、县安排0.6亿元。

  为国家和省级试点地区的330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计划安排资金25.08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21.06亿元,省级安排2.68亿元,市、县安排1.34亿元。

  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共51个县),全面免除学前3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全面免除3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为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年受益学前在园幼儿约32万人、受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约10万人......

  支持全省高海拔寒冷地区(海拔2500米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取暖工作,为学生营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覆盖学生28万余名。计划省级安排资金0.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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