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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动!全新假期来了!每年10天!

不知不觉,周末又过去了!

快乐的时间总是格外短暂,

真希望假期不停~

毕竟一周只有周六、周日两天是自己,

剩下的五天不是本人,

只是赚钱的工具人。

为了假期的小编可谓费尽心机,

什么年假、婚假、产假,

统统了解个遍,

可惜单身狗除了年假,

一切都不配拥有。

不过各位已婚人士,

你们擦亮双眼,新的福利来了!

育儿假你听说过吗?

夫妻两人每年各可休10天的那种!

是的,你没看错,

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鼓励试行育儿假,

这一“新型假期”逐步走入人们视野,

近日,又有一地职工将迎来“育儿假”。

夫妻每年各可休10日育儿假!

子女3周岁以下鼓励每年给夫妻各10天假。

《办法(草案)》全文公布,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提出女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

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

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

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办法(草案)》主要从,

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

组织管理、女职工“五期”,

即经期、孕期、产期、

哺乳期和更年期保护、

普法维权、奖励与处罚等方面,

作出具体规定。

↓↓↓

《办法(草案)》提出,将女职工权益保护纳入妇女发展规划,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应当订立劳动(聘用)合同,并书面告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岗位、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与后果、职业防护措施和本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不得在劳动(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生育等内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资、福利待遇,限制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辞退,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用人单位对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

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或者未在每日劳动时间内安排必要休息时间,未按照规定给予生育或者流产的女职工应有产假待遇,对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将被责令限期改正。

用人单位对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

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或者未在每日劳动时间内安排必要休息时间,未按照规定给予生育或者流产的女职工应有产假待遇,对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将被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图源:淘图网

就在辽宁省推出育儿假后,

国办发文:鼓励地方试行育儿假!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就在辽宁省推出育儿假后,

全国多地都推行了“育儿假”,

不少地区的“育儿假”现已正式开启,

具体有以下几个代表地:

1宁夏

2019年11月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

2广东

今年3月,广东省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提出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首先是全面落实休假政策。包括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3福建

在福建,政策中也明确,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

4大连

7月底,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育儿假,并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意见》要求,全面落实《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的规定,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的育儿假等。

以上这些政策如果真的能落实到位,

让人开心的不仅是母亲的权益得到保障,

还有更重要的是现在大家也逐渐意识到,

生孩子不只是女性一个人的事情!

父亲也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

去照顾妻子和年幼的宝宝,

如果夫妻双方两个人都要放育儿假,

那女性因为生孩子,

在工作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

这种事情也会变少吧~

不知道大家觉得这种假期怎么样,

说这些没别的意思,

咱们南京不能落后对吧?!

让我们一起期待,

南京早一天施行育儿假,

毕竟陪伴孩子成长,

还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呢~

大家有什么想法,

欢迎留言讨论!

素材来源:南京本地宝、微博等

转载请注明来源

让更多人知道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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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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