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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春节假期高速公路免收小客车通行费

  今天(1月22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称,2020年春节期间(1月24日00:00至1月30日24:00),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8座和9座小型客车不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同时要加强ETC车道专职疏导人员配置,强化现场服务和交通疏导,保障车辆快捷高效通行。

  1月2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做好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根据规定,2020年1月24日00:00至1月30日24:00,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

  《通知》要求,各地要做好保障措施。精心组织,确保畅通,结合交通量构成情况,科学设置ETC车道和混合、人工收费车道。具备条件的收费站,设置小型客车免费专用车道,引导交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道行驶。加强ETC车道专职疏导人员配置,强化现场服务和交通疏导,保障车辆快捷高效通行。

  《通知》还要求做好加强值守,完善预案等工作。指导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置特情。完善部、省、站三级调度协调联动机制,对高速公路收费站运行情况实施24小时监测,及时启动疏堵保畅预案,防范化解收费站拥堵。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最新版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8座和9座小型客车”被列为一类车型,因此,有不少自驾者关心“8座和9座小型客车是否能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针对这一问题,交通运输部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8座和9座小型客车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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