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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账号查询怎么弄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函》、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设立,直属于南京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职能部门。自2003年7月成立以来,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服务大局,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市公积金制度和住房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连续多年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强有力地支持了全市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截至2011年12月30日,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38.77亿元,发放464.41亿元,支持26.21万户家庭住房消费,向市政府上交7.35亿元廉租房建设资金,保障5000多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全市推进 “住有所居”目标实现,以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绿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设置了公积金服务大厅,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南京银行、浦发、招商、兴业、光大、华夏、民生、深发展、江苏银行、广发、紫金农商银行等17家银行及公证、抵押、担保公司等单位在服务大厅设立了业务办理点,使群众进入大厅就可以办完所有公积金业务,服务条件大为改善,让群众得到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三步:根据提示输入相应的信息,不需要账户,个人查询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即可,登陆后即可查询账号。个人初始密码为公积金账号后四位加00。

  查询内容:网站可以查询最近三年的公积金账户数据,个人用户、单位用户须凭住房公积金密码进行登录查询;

  职工到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或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柜台,出示本人身份证或住房公积金卡,工作人员为职工查询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情况。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询:1、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2、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4、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6、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具体步骤如下:1、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可通过百度搜索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进入查询)

  5、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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