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党宣传工作条例》 张敬华主持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 吴明亮 严常坤) 10月8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党宣传工作条例》。省委、市委张敬华主持学习会并讲话,市委、市政府党组韩立明,市政协主席刘以安,市委沈文祖参加。中央6月29日印发的《中国党宣传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会上,市委、宣传部长陈勇对《条例》进行了解读,李世贵、罗群作了交流发言。
张敬华指出,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民不断夺取、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优势。党的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习总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刻回答了宣传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条例》将习总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宣传工作的重要遵循。
张敬华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推动宣传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要提高站位、深刻领会,自觉承担好“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要服务大局、讲好故事,聚焦新时代宣传工作为什么、干什么,找准切入点、着力点,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正面宣传,为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提供强大精神支撑。要增强能力、守好阵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对高校、自媒体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严格把关、严格管理,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上精准发力、持续用力,进一步唱响主旋律、营造好氛围。要压实责任、夯实基础,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宣传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宣传领域重大任务的统筹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条例》的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夯实宣传工作基层基础,确保《条例》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