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中级院长马泽波很!自贡西秦会馆杂谈
“3.31”事故是灾难性的,它已给集团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处理事故需要大量的资金,可检察院还借机从公司掠走了近百万元的现金,说是查缴了所有的小金库。其实,这些钱大部分都是员工的,是公司按照上级要求收取的驾驶员的安全金。可检察院还借事故发灾难财!收钱还不给正式收据,这显然是!可谁管得了检察院呢?检查机关就是无法机关!
第二,以你这个罪犯、穷鬼加烂人身份,他即使想谋点,需要和你搞交易吗?你这样说,太抬举自己了吧!在多数人的眼中,你就是一个瘟神,明知你因为经济犯罪被处罚,还在别人,其他人尤其是当官的唯恐避之而不及,害怕和你粘上点什么关系,哪里还会暗示你?
由于我的不断举报和,马泽波受到了一定的触动,2011年2月24日下午3点邀我在立案庭会议室开了一个对话会。参加会议的有马泽波,副院长张扬,立案庭庭长和一名员。会上马泽波当众表示,就我反映的重要立即查实,果真如此,马上启动再审程序,有错就纠。当时我好
四川省自贡市公交集团总公司刘一冰 2010/12/13
以下是自贡市中级院长马泽波在天涯社区,天涯杂谈(帖名为自贡市中级院长很)上给我的回帖,从回帖中可以看出我的案子根本不是什么有罪无罪的问题,而是因为我得罪了哪一神仙的问题。法院的判决是故意乱判,故意不让案子。事实显而易见。
公 开 信
对我彻查5个多月后,没有查出任何问题,检察院就用那篇录供起诉我贪污1.9万元。一审法院最终认定我犯受贿罪(1.9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两年。我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的庭长看过卷后对我说,这个案子肯定应该纠错。后来,法院接到市委的,刘一冰的案子不许改判,因为影响太大,谁敢改判,就撤谁的职!二审法庭还是判我有罪,刑期不变,按检察院的要求改为贪污。
我的案子可以说从程序到实体没有一点检察院是站得住脚的,是黑白十分清楚的一个案子,是检察院为了凭空编出来的。可是啊!只要有一个人挡道,就过不去,法律就只能是摆设,我就只能下去。这是我的悲哀,也是我们国家法制的悲哀!
我们对徐永奇进行举报后,自流井区纪委对徐永奇做了一个处理,并以文字形式回复了我们,摘要如下:
我是四川省自贡市公交集团总公司的刘一冰,我的冤案我从2004年11月开始,至今已,多年。2009年4月,自贡市中级立案庭正式立案对我的案子进行复查。经过一年多的反复核对,复查,立案庭组成的合议庭发现检察院我的实体部分用检察院自己收集的证明案情是虚假的,并一直认为我的案子确实属冤案,(分管的副院长看过卷后都感叹的说,检察院怎么能这样办案。)报经审委会讨论。2010年4月28审委会正式决定,由自贡市中级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我是四川省自贡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副总经理刘一冰。 2004年3月17日下午,突然被自流井区检察院的人叫去,我是不是私分了保险公司送给的手续费?没有这样的事实我当然不会承认。我不承认检察院的人就对我实行,不让我睡觉,连续27个半小时。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在没有任何的情况下,2004年3月18日下午5:30时检察院的曾德培,徐永奇等人就对我实施炒家,抄办公室,刑事。当时办案的手段是“以拘代侦”,即先,再查此人“犯罪”。他们这一招确实管用,我被他们吓蒙了,司法人员怎么就可以随意?原来,有罪无罪他们随意就可以定的,这司法权太了。我满脑子就是想尽快出去,他们再要求我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再审判决金额由1.9万元改为7千元,拼命维持最低有罪判决。进入再审后,只要我的案子开审委会,马泽波都要请检察院的人参加(有副院长和普通检察人员参加,我不相信这样做是的),检察院做错的事,他们当然不会认帐。检察院的闹审委会,配合院长马泽波对抗多数人的意见。
我是拼死举报的。因为,我深知司法如不予革绝,中国几十年的就会被他们彻底的葬送!我敬请各位网友,,共同声讨司法!
因此,自流井区委在2007年初全区中层干部换届调整过程中,决定不提拔徐永奇;同时,自流井区检察院也调整了徐永奇的工作岗位(调整前徐是反贪局副局长,现为民行科科长),并对徐永奇进行了严肃的教育。
2007年3月27日
自流井区纪律委员会
本帖在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大型网站都登录了,在自贡市当地的网站西秦会馆的盐都杂谈上引起了网名的热议。
请各位网友侠义相助!
从2004年11月起,我就不断的,。2009年4月,自贡市中级立案庭正式受理我的我的案子,立案庭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复查。经过一年多的反复核对,复查,立案庭组成的合议庭发现检察院我的实体部分用检察院自己收集的证明案情是虚假的,并一直认为我的案子确实属冤案,(分管的副院长看过卷后都感叹的说,检察院怎么能这样办案。)报经审委会讨论。2010年4月28日审委会正式决定,由自贡市中级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我经过了6年多艰苦卓绝的,之, 所的痛苦是难以想象的。虽然我历尽艰辛,吃尽苦头也九死无悔。人活的就是一口气,我就是要把被了的黑白再过来,推倒一切。我有决心,我是铁了心的,为此,我将不惜献出我的生命。我将用自己的生命和全部精力把这场官司进行到底,直到案件得到纠错,还我为止。如不纠错,我将,终身,不达目的,我死不瞑目!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透顶
等那一名司机进来后徐永奇对我说“都是因为你不配合,本来事情不大,主要看你的态度,态度好我们可以尽快了一桩事,”我说:“我一定全力配合”。可我怎么配合啊?我都不知道怎么说起?徐永奇看我答不上来,就对我说,让我来帮你回忆:“你是不是分三次,一次四千,一次五千,一次一万,共分了1.9万元的手续费?”这根本不是事实,这几年下来保险公司总共返还的金额只有4千多元,另外,春节有几百不等的红包。但我要不承认,他又会说我不配合。我想:得照他的意思满足他,又不要自己说来套住自己。我就说“是,是,是,是有这么一回事:那四千元,这几年下来我是做公务费处理了; 第二次的五千元,我认为是我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对我女儿上大学的私人馈赠,我们是礼尚往来,互有赠送;第三笔的一万元,我拿到后请示过集团公司董事长,董事长让我先放着,等过了春节对一些业务相关的单位做礼金用”。徐永齐录完后对我说:你只要承认得了钱就行,总不能说我们是抓错了。
即便是这样,法院最终还是以院长的意见定案。再审判决涉案款由1.9万元改为7千元,拼命维持最低有罪判决。进入再审后,只要我的案子开审委会,马泽波都要请检察院的人参加(我不相信这样做是的),检察院自己做错的事,他们当然不会认帐。检察院的闹审委会,配合院长马泽波对抗多数人的意见。
后来我向法院提出说:象我的这一类案子要驳回是需要开听证会的,这是最高的硬性。(最高要求对重大或重复案件一律公开听证2009年4月30日新华网)立案庭的人回答说,不知道有这样的。我就把这些复印后送给了自贡市中级。法院的人研究后还是回答我说,不开听证会。我问他们说,为什么?自贡市难道是王国?可以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自贡的法院可以不受最高法的管束?他们不回答。
如果我真有犯罪,为什么在后来市纪委对我进行处分时,却说我是对3.31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属工作失职,给予我行政撤职处分”。(我在集团公司管安全工作十几年,在安全工作方面,年年都是省市级的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从没发生过超过俩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简至就是,我都被检察院起来了,无法履行我的职责,怎么负领导责任?怎么就不敢说我是因为犯罪撤我的职呢?
50天后,2011年4月14日下午3点,法院通知我去,说是交换意见。与会的有副院长张扬,立案庭庭长,复查冉志辉。会上,张扬宣布了法院的决定,说我的理由不充分。我当即问复查冉志辉,我所反映的究竟有没有?冉志辉回答有。张扬面对我。只是说省院这条还是通的嘛!这个法院哪……!马泽波的实在太多!马泽波铁了心要黑到底。
自贡市的法院对我的案子三次判决三种结果,前后自相矛盾,无法。司法权在他们手里成了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我实在不得已采取这种非常的方式写,举报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的曾德培,徐永齐等人公权私用,挟法作乱,疯狂,随意,制造假案,直接导致一起全国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十五人死亡,轻重伤几十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企业是性的。我以我的生命我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查有虚假,我愿承担一切后果,接受最严厉的刑罚处罚。
本帖的跟帖中,有网友举报自贡市委王建威是黑老大。对此我完全相信,因为我知道王建威插手了很多他不该插手的事情,一贯乱作为。我的冤案可以说就是王建威一手制造的。我的案子在二审时,当时的法院主要领导都说,我应该无罪。可王建威知道后立即把法院主要领导叫去委,说:331影响太大,这是一起案件,必须判有罪。谁敢改判,就撤谁的职!结果我被人为故意错判。后来,经我举报,中央有关领导批示,要求严查此事。当时的市委刘捷把王建威叫去骂了一个狗血淋头,说谁拉的屎,自己去把擦干净。王建威低调了一段时间。表面上不再过问我的案子。2010年我经过多年的,自贡市中级对我的案子进行了再审,参与再审的所有,绝大多数审委会委员都一直认为我是的,是冤案一桩。眼看我的冤案就要了,王建威又暗地里找到法院的现任主要领导,压力。最终我还是再一次被故意错判。王建威何其毒也!他的骨子里全是。让这种人管司法,只能统统的把法私了。
我找过院长马泽波,他也给过我暗示,明说我应该去找他。我懂他的意思,可我很矛盾,他很年轻,我怕害了他。所以没有按潜规则照他的意思去做。结果就成了这样。
3楼版主:你们好!尽管我的帖子有点性!请高抬贵手,不要删它,还是让它保留吧!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让网友们多议一议,辩一辩,曲直就会有结果,事实就会浮出水面。多一份,就少一点。让网友看到他们想看到的东西,广大网友应该有知情权,,是最明智的选择。祝你们的栏目越办越好!
我的案子可以说从程序到实体没有一点检察院是站得住脚的,是黑白十分清楚的一个案子,是检察院为了凭空编出来的。可是啊!只要有一个人挡道,就过不去,法律就只能是摆设,我就只能下去。这是我的悲哀,也是我们国家法制的悲哀!
如今的检察院是走红期,他们拥有至高无尚的司法,现今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哪个部门约束得了检察院。所以,这些检察官们成了社会新贵、一族,可以。他们本身并不创造任何社会财富,然而却是当今社会的暴富阶层,利益集团,社会财富都向他们汇聚。只要你不主动的去“巴结”、孝敬他们,就查你,抓你,定你的罪,你不也是(该检察院甚至制造过命案,市物价局一科长被审期间死于该检察院。2008年9月28日自贡市的检察院又制造出一起命案,自贡市建筑设计院的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死在检察院。该检察院还有检察官被当场抓获并被。)。检察院的这种司法产生的社会示范效应对国家是性的。反的专门机构都在疯,这还反得了吗?反贪大旗成了他们天下的虎皮。所以,司法才是最大的。在,你要想自保只能靠贪腐拼命去巴结他们,入他们的伙,才能无事,即使你十分,再多的举报,也能确保没事。我能举出很多实例来证明。
徐永奇对我的这次是留下了明显的痕迹的,因为整篇录供只有我的供述,没有徐永奇的提问,这还不可疑吗?这次录供后徐永奇向我几天后就可以出去,而且向我的家人也做了说:“我是怎样把他送进去的就会怎么把他弄出来。”徐永奇还向我的家人推荐律师并律师诈骗我的家人几万元钱。徐永奇的没有兑现,后来我司发生了全国的“3.31”特大交通事故,检察院知道闯了祸,(因为我在集团公司是分管生产和安全的副总经理)就内部统一口径,给我,对我进行彻查。他们院长还说,经济罪安不上,渎职罪也必须安上。最终我的那篇被出来的录供成了他们正式我的依据。
检察院的这些人,他们的观是的,他们贪鄙无度,以耻为荣,为自己的“抢劫”而炫耀。司法掌握在这帮人的里,哪还有什么社会公平?他们制造出了一种恐怖社会,中国的会被他们毁了!
我们集团公司11年前濒临倒闭,经营举步维艰,是我们这一届班子带领全司职工励精图治,奋力拼搏,使公司的经营成为历史上最好的时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职工以能成为集团公司的一员而自豪。可是啊!者怎能落得个流血又流泪!如今谁还敢真正的放手去做事?谁还敢努力去进取?‘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这两句话哪里行得通?太恐怖了!
2010年6月17日我接到法院的传票,通知我2010年6月25日开庭。后来得知检察院两次要求延期审理。其间,检察院又,又制造了一些低级的假。2010年8月25日才正式开庭。再审合议庭又再次一直认定我无罪并报审委会。2010年9月28日审委会经过充分的讨论后,以7票对2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对我的冤案纠错。审委会是票决制度,7票对2票的表决结果是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都是无法更改的。否则就是违法!
2010年6月17日我接到法院的传票,通知我2010年6月25日开庭。后来得知检察院两次要求延期审理。其间,检察院又,又制造了一些低级的假。2010年8月25日才正式开庭。再审合议庭又再次一直认定我无罪并报审委会。2010年9月28日审委会经过充分的讨论后,以7票对2票的表决结果,同意了再审合议庭的报告,通过了对我的冤案进行纠错。
第二天,对我进行了,主办案人员徐永齐看另一名办案人员(此人没有检察员资格,只是一名司机)和别人说话之机悄声对我说:“我和你弟是朋友,你要配合我,我两下子就会弄你出去”。说实话,徐永奇这么说,我一点都不怀疑,而且十分的感激他,认为他是在帮忙。因为抄我家时,一进我的徐永奇就和正在那儿等侯消息的我的三弟打招呼(听说我出了事,我的三个弟弟都在我家等侯消息。)说你怎么会在这儿?我三弟说刘一冰是我大哥。他们又悄声说了些什么我没听见。所以我十分确信徐永奇是我三弟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