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捧腹的15个英语文化陷阱
英语学习专家提醒:英语学习重在运用,要动起来, be active in your study!对于下面的这些资料,请不要仅仅是看闹热,或一时兴起,而是要重在坚持!英语学习没有捷径,只有一步一个脚印!这是关于英语文化陷阱的学习,重点在于运用于真实语境中来领悟其用法!
最近我有一次机会登上一艘豪华游轮观光。一次, 我在酒吧台拿了两杯鸡尾酒回房间享受,途中遇到一位女士,她看看我后笑着说:“You have matches?”我一愣,回答说:“很抱歉,我十五年前就戒烟了,所以没有火柴。”她立刻会意到我误解了她的意思,好像是有点抱歉的说:“Its a joke.” 然后,我们就相互尴尬的笑了笑,走开了。事后和朋友在吃晚饭的时候聊天,我趁机向一个美国朋友请教白天的那句话,他解释说:“因为她看你两手都占着,就故意开玩笑跟你要火柴,这是个非常普通的笑话,非但没有恶意,反而是想问你需不需要帮忙。”(摘自《世界日报》)
一位亲戚和妻子失和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几天前接到亲戚电话,说他们在走进律师楼之前,先去求助于心理和婚姻问题专家。夫妇俩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了好多次,互相之间多了一份理解,少了一份猜疑、埋怨,结果化干戈为玉帛。说简单也简单,就这么拯救了这场婚姻。我打心眼里为他们高兴,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同样也认识他们的一位美国朋友。这位朋友挺激动的,连连说着“感谢上帝,感谢上帝”,她还补充了一句He turned the table。
这话让我心里很不舒服,她是指我亲戚动粗吗?我打抱不平说:“不会,不会,他很斯文,很有绅士风度,不会以粗鲁的举动压制对方,不会以高压让对方屈从。” 结果,越说谁也听不懂谁。看着我那一脸不快的表情,朋友突然茅塞頓开了,以另一种方法向我解释。终于让我明白,她是说我亲戚“扭转了局面”,那 “table”和我想到的“桌子”根本无关。
同事朋友聚会,少不了相互介绍。先生在向我介绍他的同事 Larry 时,说他可是个大忙人: “He is wearing two hats.” 我说,你开什么玩笑,他根本就没戴帽子。 Larry 一直以笑作答,倒是先生察言观色,知道我不懂,便帮我找台阶下。原来,先生是指Larry在医院某一部门担任要职,除此之外,还有自己的生意,就是说 Larry 身兼两职,而不是真的戴了两顶帽子。 (摘自《世界日报》)
一天吃饭的时候,好友 Allen 和他的中国籍太太坐在餐桌旁大谈最近流行的一种草药,说它能包治百病。 Allen 说了一句:“Id like to take it with a grain of salt”。他太太笑道:“你以为它是蔬菜啊,还要加点盐再吃。健康专家可没有说过要加盐。”Allen 愣了一下,然后大笑不已,解释道“ Take something with a grain of salt” 是“对某事有保留、持怀疑态度”的意思。 原来刚才Allen 是说他对这种草药的神奇疗效表示怀疑,而不是说要“放些盐再吃”。 (摘自《世界日报》)
这天,同事们正在讨论为我和 Rhonda 开生日 party的事情,为了尊重寿星,大家让Rhonda 和我选择一家中意的餐厅。Rhonda建议去镇上一家叫做BBQ 的美国餐厅。我从来没有去过那里,于是就问她那里有什么特色。Rhonda便开始滔滔不绝的介绍他们的招牌菜,听得我十指大动,直咽口水,Rhonda便笑着说: “You are in for a treat !” 我愣了一下,以为Rhonda要请我去那里吃饭,心里十分不好意思,试探着问过她之后,Rhonda 笑着解释说: “You are in for a treat means you’ll like it !” (摘自《世界日报》)
朋友D说日前在某大酒楼饮茶,见邻桌有青年夫妇和大概是他们在外国结识的老太太一起饮茶。老太太对操作筷子很感兴趣,在那里学用 chopsticks夹虾饺。D说他有个美国朋友,曾花了一些时间学习正确使用筷子的方法,每有机会就要表演一下,还说用筷子是一种艺术,是古老的中国文化的表现。
中国人吃饭用筷子,洋人进餐用刀叉。其实洋人从前没有knife and fork,用的是木片削成的叉。这种木叉从意大利经伊斯坦堡传到英国,是两刺的肉叉 (two-pronged fork)。在此之前,人们吃肉用手,因此对于改用肉叉有人说是“对赐人五指之神的侮辱。”
筷子又叫作“箸”,据说由于箸与住同音。住有停止之意。航船忌停,江苏一带行船的人们改称箸为“筷儿”。筷音同快,不住而快,一帆风顺矣。日语中筷作箸,但读作hashi,和作桥解的hashi相同,似乎和行船有点关系。日谚有“只会拿着筷子吃”指“茶来伸手,饭来张口。”中餐桌上每人有一份箸匙 (zhuchi),一双筷子一把汤匙,也许就没有knife and fork那么杀气腾腾了吧? (摘自《世界日报》)
Joe很热心公益,每周固定有一天去做义工。在他的影响下,我也参加了几次。有一次跟他提起如果能到附近的剧院做义工的话,也许会比较有趣。有一天他拿了一份报纸,上面就有剧院要找义工的消息,我打算下班后过去看看,可是不巧碰上那天身体不舒服,下了班躺在床上就不想动了。第二天碰到Joe,问我有没有去,我把实情跟他解释。他听完后说: “No skin off my nose.”我不懂,只好怔怔地望着他,心想,他大概以为我是“叶公好龙”吧。
回家查了俚语词典,才知道skin off ones nose是与某人有关的意思。Joe是在说我去不去其实不关他的事,他只是顺便问一下罢了。
朋友S说,意大利面食pasta,除实心粉spaghetti外,还有通心粉macaroni,宽面条lasagna,有肉馅做小方块形的意大利馄饨(云吞)ravioli,细长面条tagliatelle以及细线状的细面vermicelli(我们将“粉丝”译作vermicelli,原是意大利细面借之名)。
意大利是欧洲第一个吃面食的国家。十三世纪时马可波罗从中国传去制面食方法后,大受欢迎,特别是实心意粉spaghetti,以其容易烹调,可以配上各种佐料, 很快就风行全国。不过那时没有刀叉可用,因此吃的都是无汤汁的实心意粉,便于用手抓送入口。现在的肉汁意粉(spaghetti with meat sauce),是后来才出现的吃法。当然,马可波罗当年在中国也吃过我们的牛肉汤面或者排骨汤面。但是有汤的spaghetti乃至以之作汤的 spaghetti soup,全是后来出现的意粉吃法。
Spaghetti一词源于意大利语spago,意思是一条线。一条意粉是spaghetto,通常用复数的spaghetti。意粉一碟,面条杂乱,因此车辆往来多,交通混乱的街口称为 spaghetti junction。
几个同学聚到一起聊天,大家都到齐了,唯独不见Wayne。其中一个说“今天好像没见到Wayne”,另一个接着说“他的女儿放暑假,东西要从宿舍里搬出来,他大概帮忙去了”。正说着,只见Wayne从外面走过来。Joe于是说“speaking of the devil”。几个人乐了起来。我心想Wayne 这个人平常挺老实的,为什么说他是devil呢?于是我悄悄地去问Joe。
原来“speaking of the devil”是一条成语,相当于中文的“说曹操,曹操到”。也就是刚说Wayne 不在,结果他就来了。我不禁惊诧于语言的共通性,因为曹操不是也有“奸雄”的称号吗?中英文在这一成语上有着这样惊人的异曲同工之处。
高速公路上人车奔驰,朋友突然指着前方一部小轿车,说:“哇!这人好嚣张,贼车还敢挂上招牌!”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不禁哑然失笑,我说:“先生呀!人家车牌上写着 ‘stolen from … Dealer’,是指他这部从… Dealer那儿买来的车,价格低廉,便宜得像偷来得一样。” 这是一种美式幽默广告手法,吸引顾客去… Dealer那儿买车,不是贼车啦。
我最害怕看牙医,但是因为有一颗蛀牙让我实在疼痛难忍,所以只好鼓足勇气,到牙医诊所挂号。当医生为我检查的时候,他问我:“Do you have a sweet tooth?”我很无辜地回答:“I had a doughnut this morning before coming here. I brushed my teeth. There is no sweet tooth.”他听了后摇摇头,便开始替我补牙。 很敏感的我,知道可能答非所问,闹了笑话,但是却百思不解。我懂 Sweet 及 Tooth 这两个单字,但把这两个字放在一起合用,我就不知道意思了。回家查了字典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sweet tooth的意思是“爱吃甜食”。
一次在一堂电脑课上,铃响后,系里的女秘书突然跑到教室来宣布:“Dr. Walker has a touch of the Hong Kong dog and will be here a little bit late.” 听完宣布后,我一脸正经地向坐在隔壁的美国朋友抱怨说:“Dr. Walker 怎么可以抚弄他的爱犬以至于来不及上课呢?”老美听完后居然大笑着说:“真是太好笑了!The Hong Kong dog 并非指一种狗,而是指某人吃坏了肚子、拉肚子的意思。”这一解释让我尴尬得无地自容。
和先生从car wash(洗车场)里开出来,车上的水珠还依稀可见,这让先生想起一件事:曾经有一个美国人在高速公路上超速开车,时速达100多英里。当然把他截下来。在法庭上,他辩解之所以开快车,是因为想让风尽快把刚刚洗过的车吹干。我听了好笑,更好奇结果如何。先生答曰:结果是“They threw the book at him”。我不禁诧异,想像着他被“书砸”的样子。原来并非如此,“Throw the book at somebody”是指给某人最大极限的惩罚:charge someone to the full range of law。如果法律是一本书,那么这本书中所有被违犯了的条例,他都将为之遭受最严重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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