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姓氏文化
英语词汇的扩展与专有名词的转化有关。姓氏也是专有名词,英语习惯拓展人名并派生出形容词或动词,这种传统一直延续至今。以姓氏命名事物是英语姓氏文化有别于汉语姓氏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在科技发明和艺术创新这两方面,英语词汇和汉语词汇各有所长。
汉语运用人名或称谓丰富自身语汇,形成了很多熟语、歇后语或成语。例如:姜太公、诸葛亮、曹操、刘备、张飞、吕洞宾、子虚、乌有、孙山、毛遂、项庄、萧何、东施、叶公、愚公以及张三、李四和王婆、王老五……
相比之下,英语利用人名“做文章”的形式更多,其中以姓氏居多,而名字则占少数。总体来看,英语姓氏文化灵活多变,作为专有名词的姓氏可以用作普通名词,可以用作动词,可以扩展为形容词,也可以扩展为词组,还可以形成成语等固定表达。
不过,在使用人名进行表达时,英语和汉语的词义类别不同。英语更多地是在科学技术以及物质层面使用人名进行表达;而汉语中的人名则更多地出现在艺术和人文社科领域。在英语中,源于人名或含有人名的特殊表达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例如:罗马神话中的小爱神Cupid(丘比特),在希腊神话中被称作Eros。英语在Eros的基础上形成了erotic这一普通形容词,读作[irɔtik], 意思是“的”。再比如:罗马神话中的爱神Venus(维纳斯),在希腊神话中的名称是Aphrodite(阿佛洛狄忒)。在此基础上,英语有了aphrodisiac这一单词,读作[æfrədiziæk]。作为形容词,它的意思是“引起性欲的”;它也可作名词,意思是“”。
在太阳系,除了地球和月亮以外,其他行星的英语名称都来自希腊、罗马神话中神的名字。如:火星Mars,木星Jupiter,土星Saturn,金星Venus,水星Mercury,天王星Uranus,海王星Neptune。而在中国古代,这些行星都不以神或人的名字命名。
在中国古代,火星被称为“荧惑”,木星被称为“岁星”或“太岁”,土星被称为“镇星”或“填星”,金星被称为“太白”,水星被称为“辰星”或“昏星”。在没有望远镜的时代,古人只能用肉眼看清这五颗行星,较远的天王星和海王星则是在有了望远镜之后被发现并命名的。人类探索火星较多,根据实际需要,由火星Mars派生出了Martian。这个单词需大写,既可作名词(火星人)也可作形容词(火星的)。
第二,在英语传统文化中,除了用希腊、罗马神话中的专有名词“做文章”以外,各种各样的定理、定律和法则也都习惯用某人的姓氏命名。
在科学技术和人文艺术方面,英语姓氏文化与汉语姓氏文化有着截然不同的表现。就英语而言,作为自然科学某学科奠基人的科学家会名垂青史;而汉语主要在人文艺术方面铭记某人的姓氏或名字。
比如,在汉字书法艺术方面,颜真卿和柳公权所创“颜体”和“柳体”彪炳千秋,有“颜筋柳骨”之美誉。就科技发明和艺术创新这两方面而言,英语和汉语都有以人名命名的习惯,但是两者的侧重点相距甚远。
中国古代有“四大发明”。但除了蔡伦纸,我们是否听说过毕昇印刷术?有没有王氏火药和李氏罗盘?很多科技发明如“算盘”、“铸铁术”等,我们并不知道发明者是谁,教课书上也都含糊地将其解释为“由中国人发明”,而且还强调“比欧洲人早了×××年”。显然,这些发明和创新并未以人名命名。也就是说,用人名命名科学发明并不是汉语文化的传统。当然,在近代,民间确有以人名命名的商品和品牌,如“王致和臭豆腐”、“王麻子剪刀”、“泥人张”等。
第四,在英语文化中,除自然科学方面外,各种各样的发明也习惯直接用发明者或首创者的名字命名。这主要是指物质层面的事物名称或商品名称;在个别情况下,专有名词还可转化为动词,如:
第一种做法是保持原名不变直接使用;第二种做法是将人名转化为形容词;第三种做法是人名加’s变为所有格。这三种不同做法可以构成形态各异的词组。
姓氏本身不变的例子有:Davis Cup戴维斯杯(国际网球赛);Gallup poll盖洛普测验,也称盖洛普调查;Wellington boots威灵顿雨靴,即长筒雨靴;Morse code摩尔斯电码,又译摩斯密码。
将姓氏名词转化为形容词以后,再组成词组的例子有:Caesarean birth剖宫产,源于恺撒大帝Caesar,西方人相信他是第一个非自然出生的人;Hippocratic oath希波克拉底誓言,源于古希腊医学之父Hippocrates;macadamia nut马卡丹坚果,也称坚果或夏果,源于澳大利亚化学家John Macadam。
姓氏所有格形式的例子有:Adam’s apple喉结,英语俗称“亚当果”,即男性脖子上突出的那块软骨;Halley’s comet哈雷彗星;Parkinson’s disease帕金森病;Alzheimer’s disease 阿尔察默病,也译阿尔茨海默病,简称AD,即汉语的“老年痴呆症”;Meniere’s disease美尼尔病,也称梅尼埃病,简称MD。
用人名来命名事物是英语的传统。英美人不只用本国的人名命名事物,还用别国的人名命名事物。汉语也用人名命名事物,只不过比英语少很多。近年出现的一个例子是“雷锋帽”,类似欧洲人常说的Wellington hat。汉语中的“中山装”也是以人名命名的,但更多的人在英语中称其为Mao suit(源于MZD)。下图的这个帽子在汉语中有具体名称吗?
这样的帽子在英语中却有具体名称:Mao cap。顺便说一句,英语中没有“戴绿帽子”这一说法。具有中国特色的“秋裤”被英美人戏称为chill cool,但更常见的说法是long johns(长约翰)。小写的john在美国俚语中是“卫生间”的意思。
不论是英语还是汉语,含有引申义或比喻义的成语都存在,但是数量不等。总体而言,带有人名的英语成语数量远没有同类汉语成语的数量多。当然,这些成语跟自然科学基本无关。
除了以上六种情况以外,我们还会发现英语偶尔也用姓氏命名山峰或河流。比如Mount Everest(珠穆朗玛峰),其中Everest是英国人George Everest的姓氏。英语国家的地名可以做姓氏,比如London和Washington。反过来,人名“华盛顿”又可以成为某地的名称。
总的来看,英语很少以姓氏命名某个地方。相比之下,带姓氏的地名在汉语中却比较常见。比如,王庄、李庄、高家庄,还有石家庄、张家口、张家界、张家港。许多中国地名都含有姓氏,这是什么缘故呢?
总之,跟汉语文化相比,用人名来命名事物是英语姓氏文化的特点之一。在欧美主要国家,这种传统一直延续至今;而汉语在用人名命名事物方面比较拘谨,在科技发明方面尤为如此。英语在物质层面的词汇较为丰富,而汉语则在精神层面有更多的词汇储备。在具体和抽象之间,在技术和艺术之间,在物质和精神之间,在科学和文学之间,英汉两种语言的词汇各有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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