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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提出文化场馆建设“小目标”:2025年底每万人不少于1306平方米

  为加快推动汕头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草拟了以普惠性公共文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汕头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作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有效补充,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从场馆建设、提质增效、辅助设施、图书报刊、广播电视、文艺演出和培训、陈列展览、数字文化服务、人员配置、业务培训等方面提出实施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场馆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政府规划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和服务要求相适应的公共文化设施。地市、县(区)按照建设标准建立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按照建设标准建立综合文化站、文体广场(全民健身广场)等;行政村(社区)按照建设标准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全民健身广场)等。地市、县(区)建设体育场、全民健身广场、体育馆、游泳池(馆)、全民健身中心。鼓励市、县(区)建设公共美术馆、演艺场馆和非遗展示场馆(所)。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独立的公共图书馆。2025年底,每万人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不少于130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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