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文化与资本共舞:培养自觉意识重视版权
文化与资本之间有时予人这样的印象:文化是非营利的,而资本是逐利的。而日前于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举行的“文化与资本的对话——增强上海文化软实力”文化论坛上,近百位社科、文化界专家学者试图探讨文化与资本的对话可能。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需要文化与资本的携手,然而两者如何漂亮共舞,值得深思。
文化分层次,娱乐文化、实用文化,毫无疑问资本在大量投入这样的文化。我想讨论的却是基础文化、高雅文化和资本的关系。当资本进入文学圈,比如某家大的上市公司找到几位有名的作家,支付非常好的稿酬,让他们写东西。这好像是双赢,作家们拿到高稿酬,东西写出来了,但在我看来,这本质上对文学是不利的。如果说名作家都写这样的东西,读者会质疑你为什么在写作,你是不是就想拿高报酬。我非常认可《收获》杂志的界定:不登广告,更加不登一些软广告性质的东西。
资本本质上是逐利的,改变不了这个趋势,而文化的很多目标是非营利的。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资本和文化最好的关系是通过当中的一个媒介如中介基金会加以对接的,它由资本投入而建,却又不以利益为最高追求。成千上万艺术文化基金会,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下出现,对文化有天然的滋长作用。
全球出版巨头贝塔斯曼集团的运作完全企业化,完全资本逐利化,但是每年利润的大部分会上交给贝塔斯曼基金会。基金会不逐利,按照自己的价值标准进行各种各样的课题研究,与企业运作之间隔着防火墙。
一是对于文化产业经济性质的认识。文化产业,尤其是其中的传媒业,从本质上讲是“影响力经济”。“影响力经济”的一个基本概念是对社会影响力的贡献超过对经济的贡献。
我认为文化赚钱的特点,只有在你扩大影响力的基础上,才能获取经济效益。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文化产业属于影响力经济,你就会发现影响力经济更多依赖注意力资源。世界文化集团的走势,正从单一的规模化发展向规模专业化发展转变,最终根据自身的特点,集中发展某一领域,在专业化基础上实现规模化,由此追求更大的效益。
《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容纳了千余人。那么多人不是都办杂志,而是依托科技发展和市场需求开始延伸,从频道、网站到图书甚至地图。它们不是随意延伸,是从熟悉的业务开始延伸,离不开地理文化、旅游、探险。它们126年的形成,难道不能给我们一些启发吗?影响力经济是需要聚焦的。
二是对于文化产业动力的探索。我讲一个有趣的现象。今天我们说的文化产业,美国人干脆将其称为版权产业。这个产业依赖于人的经验、技能、创造力、知识、对人的尊重,满足人们的精神消费和对文化的需求,可千万不要忘了,它是可以通过权利转让获取经济效益的。文化与资本有这样一个不容忽视的结合点——版权。
法国的ELLE杂志,出版遍布全球42个国家。他们不是办了42份杂志赚42份的钱,而是一份杂志卖出42份的钱,他们认为版权不仅属于文章的作者,还有可能被出版者总体获取,为后期版权的充分运作提供了权利的基础。
即将在上海落成的迪斯尼更是版权全面胜利的范本。迪斯尼包括娱乐节目、主题公园、玩具、图书、电子游戏、传媒网络、动画、电影、广播等等。它的成功在于拥有作品的原始版权或者买断版权,从而保证有权将公司作品版权进行不断演绎与开发。
在资本逻辑的生存世界里,文化有着何种命运,又能够起何种作用?这是多年来西方学界都没能厘清的难题。文化的悲观派认为,市场经济促使文化堕落,它导致了文化统一性的丧失。例如,市场交换影响文化生产的质量,降低艺术作品的品质,文化的商品化抑制人们的批判能力,导致人的异化。文化的乐观派则认为,工业带来经济生产力的快速提升,人类富裕、自由的时间相对增多,文化特殊性的消费取向增强,逆向造成了供给的产生。因此,市场经济可以让艺术家们努力去实现自我,赢得荣誉,获得财富。
这两种观点的对立恰恰反映了在以市场和资本为轴心的社会制度下,经济与文化有着难以相容的二律背反。经济的逻辑预设是单向度资本的诉求,而文化的逻辑预设是多向度人性的诉求。
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既要发展市场经济,更要发展文化产业。但到底是资本立国还是文化立国?这显然是更为核心的选择问题。按照经济学家斯密的观点,“社会”被定义为“市场”,“人”被定义为“经济人”,所有的社会关系均被还原为商品关系,所有的价值尺度均被还原为交换价值尺度,这种典型的现代性资本立国的程式,其实缺失的是一种更为广阔而又合理的文化预设。
资本内在的秉性决定了它既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一面,又有作为市场运作的润滑剂、推进器的功能,这就需要我们拥有一种更为先进的文化自觉意识,比资本世界观更高一层的文化世界观。文化市场化要走在健康、向上、追求的道路上,在市场上面必须接受先进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把文化市场化和社会进步加以链接,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进步。
另一方面,我觉得也需要贯通文化走向市场的通道。使文化变成市场中的智力、道德、艺术乃至直接的生产力,是实现社会主义文化自觉的重要渠道。传统的文化自觉,很多情况下局限在圣贤们的文字、舞台上的声音和形象、历史遗存物的整理和显现等。但我们不得不回到今天的现实,信息化、数字化、虚拟化的时代改变了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方式,文化的视觉功能、商业功能、休闲功能越来越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因此,我们要将文化内涵中的传统、习俗、价值观、审美输入到冰冷的物质产品中,要使生硬的“丛林竞争”式的市场变为充满着人文智慧的博弈空间,要让缺乏更多文化关照的财富创造方式变为精神与物质相互贯通的财富聚集效应。这才是我们中国下一步资本与文化要解决的最关键之处。
文化具有增值性,可以为其他事物和对象提高文化附加值。田子坊是一个最典型的案例,是陈逸飞等这样一批艺术家的进入,重建了原有的空间,这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拯救。没有这些艺术家,也许就没有田子坊,没有上海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田子坊这样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有它的价值所在,把上海的近代工业文明保留下来了,避免了推土机面前的灾难。
资本总是追逐市场消费的需求而来。当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上升为一种政策时,资本比谁都先到达。陈逸飞这批艺术家刚刚进驻田子坊时,还没有资本马上跟进来,一旦政府号召发展创意产业,全国各地都在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资本蜂拥而至。这时候,一个非常具有创造性的活动被扭曲了,有不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变成了文化地产。这只是文化表面上的繁荣,事实上,文化被贬值了。这就是现在为什么许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变成时尚的、商业的,艺术气息渐渐少了。这些创意产业园区,所产生出来的价值是货币资本,给这个城市又能带来多少文化增值呢?我们的文化创意产业究竟从什么意义上说才是属于人所需要的一种文化?在这个时候,资本绑架了文化。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文化产业是文化作为资本的具体价值形态。投资文化产业,不只是为了GDP,而是要获得文化资源的再生产,实现有形资本的无形增值。
我所理解的文化产业,首先是文化,其次才是经济范畴。这几年发展文化产业,本身没有错误,但错就错在把GDP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唯一目标或者唯一的衡量标准。我认为这偏离了发展文化产业的初衷。
发展文化产业的实质是提高文化的竞争力、影响力,这恰恰切中中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某些要害。资本是可以带来价值的,发展文化产业就是要创造价值,但它要创造的是文化的价值,而不只是货币的资本价值。
文化既然具有增值性,也必然具有贬值性。这是文化的两面。无论是文化注入资本,还是资本注入文化,我认为都应该有助于实现文化增量,而不是相反。
今天我们投资文化产业,对我们的文化增加了什么?减少了什么?还是仅仅用文化来榨干文化的最后一点价值,来实现资本的最大利润化?我觉得这是我们今天在文化与资本的对话过程中不能回避并且必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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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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