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高淳区教育系统幼儿园副园长选拔1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上级有关,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范围内公开选拔幼儿园副园长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每人限报1个职位。如报名人数比例在职位数的1:3内,通过推荐、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如报名人数比例超过职位数的1:3时,通过考核(笔试方式)按1:3确定推荐人选;如无人报名则在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除具备《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现任公办幼儿园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分园负责人)或者获得市、区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者;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市、区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9月前取得编制),取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报教办园且须受聘一级职务3年以上);
报名者下载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报名资格条件所需的单位任职证明或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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