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招7人】
为了满足医院部分科室工作需求,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下列岗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享有的;四项基本原则,党的线、,品行端正,团结同志,。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08月31日以后出生。(岗位信息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3、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4楼人事科(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陈陵50号)。
c)根据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
由我院人事科及相关招聘岗位负责人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初审通过后由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所有人员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合格人员名单将发布在医院网站(。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我院组织的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划合格线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由我院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公示期满无者,往届生由我院委托的人事代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并解除合同。应届生由我院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根据所签协议书内容签劳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党总支全程监督。
原标题: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2016年第二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2016年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第二批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