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生人员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所属 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4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
)的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13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8:00招聘单位通过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者报名期间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相应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于3月12日在江宁人才网(
)网上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相应考生于3月13日9:00至3月14日16:00前,重新改报其他岗位。
2013年3月15日至3月16日进行终审。考生可于3月18日至3月22日,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审核结果,终审合格者于3月22日前需通过网银缴纳报名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护理岗位2013届考生须提供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职称证书、论文著作发表及科研项目情况、工作经历证明等,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