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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优化中考政策 “购房借读”2023年停止执行

《佛山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公布

讯  记者景瑾瑾、通讯员林建娜报道:1月21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了《佛山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2020年佛山中考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26日。在招生方面,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范围及录取办法基本不变,提前批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与2019年做法保持不变;新增4所学校艺术类计划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设置过渡期。

《意见》提出,优化第一批艺术类计划招生办法。新增禅城实验高中、南海区第一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4所学校艺术类计划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增加优质学位全市共享。第一批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参照普通高考经验,采用文化课和术科分的“合成总分”排序投档模式录取。

《意见》还提出优化中考政策性借读生政策。参照佛府办〔2019〕11号文,设置过渡期类(持有本市居住证,2018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或已备案合同,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继续适用于2020至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2023年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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