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村居申请“村改贷”,政府帮付贷款利息
讯 记者张韬远报道:12月25日,《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村改贷”专项扶持经费使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记者了解到,顺德将对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村改贷”类金融产品整理土地予以经费扶持,鼓励和支持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展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以下称村改)工作。
据了解,该经费使用范围为经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区村改办)批准以挂账收储模式进行改造,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表决通过改造方案的村改项目,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村改贷”类金融产品进行前期土地整理所产生的利息,可获得区政府“村改贷”专项资金扶持。
获得顺德区政府“村改贷”专项资金扶持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自取得贷款之日起一年内,所产生的贷款利息可由顺德区政府设立的“村改贷”专项扶持资金予以全额扶持,所需资金由区统筹安排。
“根据《方案》,村改项目改造方案通过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表决后,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向顺德区村改办提交《“村改贷”项目信息表》,由顺德区村改办在顺德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发布平台上发布项目相关信息,供有意向提供融资的银行查询。有意向提供融资的银行须于10个工作日内向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提交项目融资初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贷款金额、期限、贷款利率上限、贷款资金发放方式、利息支付方式(按季度或半年度、年度付息)等信息,其中贷款须至少分3次按土地整理资金需求进度发放,并且首期不得高于贷款总金额的50%,利息须按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支付。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利率优先的原则,选取条件最优的两家银行。而顺德区村改办根据村(居)集体经济组织选定的最优融资方案,按贷款利率及一年的贷款期限核定专项扶持经费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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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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