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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悦悦事件社会体系重建小悦悦事件社会道德

10月18日,广东省委等10多个部门开展了一场“见死不救行为,见义勇为”大讨论,有法律界人士呼吁以立法形式“见义勇为”,“见死不救”。早在2001年全国上,就有32名代表刑法增加“见危不救罪”和“见死不救罪”两项新。2009年,湖北荆州3名大学生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溺亡,报道船老板“见死不救、挟尸要价”,再次引发社会对见死不救的立法讨论。

在小悦悦事件引发全民自省时,也有呼吁,应厘清逃逸司机的法律责任、父母作为监护人的责任、市场管理人和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这才是杜绝以后此类事件的有效措施。

小悦悦是死于“”吗?各种争议至今仍在继续。然而,在小悦悦不幸后,社会上掀起一场“爱心接力”行动,众多好心人给小悦悦的父亲寄去捐款,一些爱心基金会也对这个不幸的家庭伸出了援手。小悦悦辞世数天后,据羊城晚报报道,佛山市高明区又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来自贵州的打工仔阿怀过马时被摩托车撞倒,头部出血严重,一位名叫刘国雄的警车司机正好过,及时把阿怀送到医院,保住了生命。

两岁的小悦悦,在2011年刺痛了中国人的神经。尽管此前,已有无数事件冲击了这根神经,但这次真的是重重一击。

立法是最佳选择吗?有学者提出:法与的关系不能随意模糊,刑法作为惩处手段,必须恪守“最后的”、“必须的”、“万不得已”的底线。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小悦悦事件中的人可能怕担风险不敢施救,而不仅仅出于“”。

千龙网评论说:“在我们的社会还没有在法律和制度上,对见义勇为者提供安全的经济的保障的时候,制定‘见死不救罪’,似乎有失偏颇了。”

事发后,两名肇事司机很快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但这一事件在引起了轩然大波,和在肇事者的同时,追问最多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对躺在地上的小悦悦视若无睹?

2006年,南京的彭宇扶起一位摔倒的老太太,被为肇事者,惹上官司,此后类似彭宇案的各种版本在各地出现。“好心救人反被当成肇事者”、“男子为救同事被砍20多刀医药费无着落”、“江西青年公有财产被捅伤”……因见义勇为而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今年9月,一家网站针对“救人反被告,应该见义勇为吗”发起了投票,选择“应该”的网友仅占21%,选择“不应该”的占33%,选择“看情况而定”的占46%。

全国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只有通过国家立法来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确立褒见义勇为行为的制度,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好制度。

这并非一个关于“冷漠”的突发个案。在此之前,全国各地曾多次发生老人摔倒无人扶的事件,小悦悦事件中唯一一位见义勇为的拾荒妇女陈贤妹,事后则被人质疑为“想炒作、想出名”。有人疾呼:中国社会滑坡到了最的悬崖边,社会体系亟待重建。佛山法律学者王学堂认为,目前底线的突破主要是由于缺失、规则缺失、陌生人社会失序,造成了人们底线的沉沦。

10月13日下午,广东佛山,两岁小女孩悦悦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碾轧,几分钟后,又被一辆过车再次碾轧。现场视频显示,在这一过程中,有18名人先后经过,但无一伸出援手,直到一位拾荒妇女看到,并将小悦悦抱离险境,找到她的妈妈。而此时为时已晚,送往医院后,小悦悦终因抢救无效离我们而去。

“如果你在这个社会上得不到他人对你的尊重,你怎么可能对和你无关的生命产生一种热情,或产生一种去救助他们?”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唐昊说,每个人要建立一个对自己负责的观念,而这样的观念需要整个社会、包括机关去尊重个人的和。只有给予参与公共事务的便利条件,他们才会关注公共事务,并意识到自己负有的公共责任。

大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对于见义勇为的,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才是负有全面责任的主体,除了成立基金会等资金保障外,见义勇为的安全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和其他救济,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宣传等,都应当是各级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佛山当地用“他们令佛山蒙羞”的大字标题那18名人。在网上,悼念小悦悦、社会的声音不绝于耳,悲剧发生仅一天,新浪微博就有数千条相关留言。多家外媒也对这一事件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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