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裸条”借贷突破道德法律底线社会道德热点事件
某贷款QQ群的公告,显示“月底无回款将公布借款人裸照”等信息。(见6月13日南方都市报)高利贷团伙这种以互联网金融和社交工具为平台,以裸照作抵押,绕过金融监管而进行的高利贷放贷行为,显然应予。所谓“裸条”借贷,是指在校女大学生通过一款熟网络借贷平台贷款时,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替代借条。当发生违约不还时,放贷人以公开照片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借款人还款。进入一些网上借款群发现,类似服务真的存在;而一些借款的女大学生,确实遇到了这样的麻烦。大学生在网络借贷平台借高利贷,超出自己的能力,本身就是极不的。以一名自称的女大学生(化名)为例。今年2月,她因为创业,通过一家网络借贷平台第一次借了500块钱,周利息30%。因为没还上,重新借了新债还旧债。在欠款金额过万时,对方要求手持身份证拍裸照作为抵押。无奈之下,只得照做。很快,新的还款日到了,她仍还不上,利滚利后总欠款已达5.5万元。对方表示,不还款的话就会把照片发给家人甚至在网上公开。称,身边很多女同学都被卷了进来,但她们不大愿意讲出来。以借款女大学生照片替代借条,无论是出这一“损着”的高利贷团伙也好,还是为了获得借款而接着的女大学生也好,都突破了道德底线,有悖于社会主义文明。这是因为,女性属于个人隐私,除非出于讲授生理知识或艺术的需要,是不宜公开亮相的,否则,人与动物又有何区别?以借款女大学生照片替代借条,还不上贷款就将裸照在网络上公布,还突破了法律底线。无论是女大学在高利贷团伙下提供裸照,还是高利贷团伙因还不上贷款公布女大学生裸照,均属于图像,都已涉嫌违法犯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物品的,从重处罚。要治理“裸条”借贷,金融监管、工商管理和网络监督等部门又采取联合行动,切实加强监管和执度,打击网上上高利贷团伙,不能让他们有的空间。同时,高校须加强对大学生包括女大学生文明教育和法制教育,不能为了获取贷款不顾甚至法律底线。只有如此,才能让“裸条”借贷现象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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