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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妇联积极开展“性别平等”宣传活动

  1995年,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庄严承诺,把实现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一项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由此从观念意识变为国家意志。

  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广大群众的性别平等意识,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6月3日,佳县妇联主席翟蕊蕊带领县妇联干部深入刘国具镇开展了“维护妇儿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性别平等”大型宣传活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播放维权音频20余个,制作宣传展板10多块。

  刘国具镇所有妇女干部、村妇联主席、女子脱贫志愿服务队和周边群众约200多人参与了本次活动。活动中,大家认真听取了县妇联干部对维权知识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详细讲解。当讲到儿童保护知识时,在场的小朋友也踮起脚尖,翘起小脑袋非常认真地听起来;当讲到女性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参政议政权利时,男同志们也凑过来聆听;当讲到如何预防家庭暴力,如何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时,80多岁的老爷爷也饶有兴致,侧耳倾听......活动当天虽然烈日炎炎,酷暑难当,但活动现场宣传气氛浓厚,广大群众学习高涨。

  县妇联主席翟蕊蕊对前来参加活动的村妇联主席千叮咛万嘱咐,希望她们回去后利用田间地头和的时间继续大力宣传,把宣传资料上的内容传阅给村里的群众,并结合村“妇女之家”“儿童幸福家园”等活动阵地,开展一些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通俗且易懂的维权知识讲座和性别平等亲子活动,让妇女儿童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在活动中体验平等,让广大群众明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性别平等,不仅是妇联组织的职责,更是所有公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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