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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东莞楼市新政今天起执行!

  9月30日晚,一份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关于调整辖内房地产信贷政策的决议》传开:认房不认贷,

  1、对当地认定家庭名下拥有0套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时,利率和首付均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2、对当地认定家庭名下拥有1套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时,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利率和首付均按首套房政策执行;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利率和首付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4、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在 2022 年 10 月 1 日前(不含 10 月 1 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

  5、其他未在本次会议完成报备的城市,若有需求,可根据相关流程报备,报备后即可执行,执行日期为报备当日,不再另行召开会议。

  目前,佛山、珠海、中山、江门、东莞、惠州、肇庆、韶关、河源、云浮、清远、湛江等已完成备案工作。这也意味着这12个城市是可以按照上面4条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东莞目前仅有南城、东城、莞城、万江、松山湖5个区域保持限购,而主流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均已执行4.1%。

  1、只要在东莞没有住房,利率和首付均按首套房政策执行,也即是说在外地有房在贷也可以。即限购区最低首付3成、非限购区2成,利率4.1%。

  2、购房第二套普通住房(即建面小于144㎡),利率和首付均按首套房政策执行。即不管首套房贷有无结清,限购区二套首付可3成,非限购区可2成,利率4.1%。而按原来政策,首套房已结清,限购区二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3成;首套房未结清,限购区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最低4成,二套房贷利率则有一定比列的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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