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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拼房”投资有必要吗?看完这篇就都懂了...

一场上海名媛的“奢拼”闹剧撕开了许多人虚荣的假面,不知道是不是拼多多给她们的灵感。

拼,百度解释“人持二干合在一起是并之范式”,也就是说这个字在发明之初,就有“联合、结合”之意,之后延伸为“拼搏、不顾一切的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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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着来,更划算

其实“拼”的概念在生活中早已被我们运用自如:

拼车。

还记得网约车刚刚兴起那会儿,可以选择专车也可以跟顺路的人拼车,省了不少车费。

拼饭。

同事一起AA午餐,朋友AA一顿大餐,省了钱还能吃得好一点。

拼夕夕。

耳熟能详的“帮我砍一刀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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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之下,买房新思路

但这些说到底都是小打小闹,没什么风险,那么“拼房”你见过吗?

有媒体报道,在杭州,由于收入与房价差距太大,已经有人开始拼房了。

(图片来自网络)

不是“小雨”们脑洞大,而是对这一代的年轻人来说,房价真的猛于虎。

我们看看杭州9月住房均价:

再对比今年秋季杭州的平均薪酬:

以一套90㎡住房计算,这个收入水平需要286个月才能买房,相当于不吃不喝24年;如果按揭的话,大约需要7年。

所以故事中两位闺蜜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选择了用“拼单”的方式先上车,不失为面对高房价之困的一条出路。

毕竟以当下的物价与房价上涨速度,我等社畜想凭工资跑赢房价,简直天方夜谭。

重庆的房价&收入比虽然没有杭州严峻,但普通人想凭一己之力买房也非易事。

重庆9月住房均价:

今年秋季重庆的平均薪酬:

同样以一套90㎡住宅计算,重庆的答案是大约12年;如果选择按揭的话,大约需要4年。

对比一看,是不是觉得咱们重庆人还挺幸福的?但“人均8063元/月”里,真的有你吗?

除此之外,我们还面临着开发商高价拿地背后的未来高房价。

这是9月刚拍出的几块地,几乎可以预见,房价的走高是不可逆转的。而且目前主城核心区与几大热门新区均价20000元/㎡的项目频出,照此趋势,重庆未来房价飙升到30000元/㎡也都不奇怪了。所以买房的需求不能等,因为等待只会让你与房子的距离越来越远。

面对高房价与低收入的双重夹击,“拼房”实际上也是现实之下的无奈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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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房,在重庆可行吗?

既然生活如此艰难,大家都想早日上车,那“拼房”在重庆是否可操作呢?

不仅可以,而且我们活学活用,早已发展出丰富的形式。

// “拼”租

回想我们刚毕业那两年,谁还没有一段与朋友/同事/陌生室友合租的经历呢?说不定合租的心路历程已经足够另开一贴了。

// 拼购房资格

S姐此前就看到过一个例子,是一个一方出购房资格,一方出钱的故事。

数年前,故事主角A的岳父有一个低价购买单位集资房的名额,于是协商之后,由A出钱购买了这套低价集资房,并出资装修入住。

几年后由于种种原因,A与妻子协议离婚。而此时,这套房的房价已经上涨了3倍,房产要如何分割呢?

岳父认为,房子应该属于自己,因为没有自己这个资格,A当时的成本根本无法买房。A则认为,自己出了购房资金与装修款项,房子的升值应该与自己有关。

于是,这“拼房”就拼出了一笔糊涂账。

//“拼”婚房

一对恋人到了谈婚论嫁阶段,婚房也就顺理成章被提上日程。这时候共同出资买房,共同署名成为了很多恋人常规操作。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如果两个人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呢?

S姐有个朋友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故事的女主与男主在一起3、4年,买了婚房筹备着结婚。

结果因为男方过错导致了分手,但此时房子未满两年禁售期,不能出售。而又因女方出资比例较小,所以男方提议归还女方所出购房款项,并做出少量补偿,条件是女方必须写一份主动放弃房产所有权的证明。

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女方同意了。

结果数年后,男方突然打来电话说要出售那套房子,需要女方签字。而彼时,房子已经由当年的60多万,涨到120万,将近翻了一倍。

女方觉得当年促成购房也有自己的因素,且认为对方当年提出“签字画押”放弃所有权的做法有逼迫成分,因此不想轻易签这个字,于是事情陷入胶着……

// 拼房投资

就像篇头提到的杭州那个“拼房”故事,如果一对朋友,手里有些闲钱,不够单独买房,银行理财又太亏,那选择共同买房收租也是一种让资产保值的投资方式,还能有效分摊风险。

所以,房子是可以拼的;只是房产作为大宗交易,投入的金钱往往对个体影响较大,而房产受市场影响,涨跌难料,加上成本回收或者卖掉分割也不是可以在短期内完成的,其间存在的风险不能不有所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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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房”常见风险及避险指南

// 风险提示:

【房屋处理意见分歧】

合伙购买的房子,如果出租,如何租、租金多少、如何分配?如果卖出房屋,何时转手?如同共同居住,使用面积如何分配?以上种种,最好提前约定。

【市场风险】

一旦楼市遇冷、房价降了,双方要如何止损?如何分担各自的损失?

【贷款风险】

当多人合伙买房需要贷款时,在银行贷款合同中,通常将一个人作为“主贷人”,其他都是“共同贷款人”。一旦共有人之间发生纠纷,主贷款人就要承担其他共有人不按约定还款的风险。同时,当主贷款人不能还款时,银行也会向共同贷款人催收贷款。

【隐名合伙风险】

当一方不便在产权证上署名时,就会出现隐名合伙的情况。这时房屋产权就会出现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产权人就可能在不经过隐名合伙人的同意下,擅自处理房屋,导致隐名合伙人的权益受损。

【隐形共有权人】(该条特指婚后购房情况)

在合伙买房中还可能存在一种人——隐形共有权人。

也就是如果合伙人中若有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那么其配偶也会对该房屋享有一定的权利。

如此一来,当需要贷款或者日后需要将房屋转手的时候,也需要经过隐形共有人的同意,这样无形中增加了合伙双方产生矛盾的可能。

即使买房时双方均未婚,但在某方结婚后,其配偶会否要求在合伙购买的房产上加名,以后出现纠纷又当如何解决,也都需要考虑。

因此,为了做到“亲兄弟,明算账”,至少有以下几大重要事项需要明确协商约定。

// 避险指南:

“共同共有”or“按份共有”?

在房屋所有权由两个以上主体共同拥有时,有“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两种形式。

共同共有:前者对房屋不区分份额,享有平等所有权,分割时原则上是均分。

按份共有: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来分割,亲友间合伙买房通常采用此种方式。即按份额共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为避免日后纠纷,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共有性质。

明确贷款权利和义务。

如果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并独自归还,应当在书面协议中写清楚银行借款是否都算一方出资,以及将来的分割方式。

如果以一方名义向银行借款,实际上由双方共同还贷,就需要有更加详细的约定,如约定款项的进出账户,每月还贷也要通过银行转账。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一方交出现金共同还贷,但没有相关出入账记录,万一产生纠纷难以自证的问题。

购房前需公证协议。

公证协议对合伙双方都是一种保障,可以避免日后的麻烦。

公证协议的内容一定要明确,尽可能把细节问题一一包含进去,明确合伙双方责、钱、权、利、房的归属,以免发生利益纠纷。

如果做好了以上几点,上文两个故事中因为“拼房”而产生纠纷的情况就不会发生了。

BTW,想知道上面两个故事的结局吗?欢迎留言点赞,我们将在评论区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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