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中介将有序复工
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祚波)2月20日晚间,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最新通告,要求全市房产中介服务有序复工。内容包括:各中介公司按照房管部门推行的“互联网+房产交易大厅”模式,指导买卖双方房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不见面办理;同时实行预约制,可通过南京市政务中心、中山路分中心、华侨路分中心、仙林分中心四家单位,采取预约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并尽量选用“线上缴费、证书邮寄”等服务,减少等待逗留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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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通告全文如下:
一、平稳有序复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门店申请复业须编制复工复业工作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提出申请,备案后方可复工,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1、落实人员管理。各经纪机构要做好本企业从业人员登记工作,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措施,不得组织聚集活动。
2、做好场所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服务场所公共区域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
3、加强信息宣传。各门店要积极运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官方媒体关于疫情防控的提示,做好办事群众防疫宣传引导。
二、推广网上办事
1、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按照市房产局推行的“互联网+房产交易大厅”模式,指导房产交易当事人做好房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不见面办理。
2、 经纪机构新申请备案需通过“江苏省政务网”和“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管平台”,进行网上不见面申报。疫情期间,经纪机构备案实行电子备案证明。
3、其他相关事项
(一)适当调整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和经纪人证年检时间,对于备案证书到期的,通过网络上传相关材料,可临时续期,其公司正常经纪业务不受影响。
(二)交易登记部门做好交易登记一体化窗口服务工作。对中介促成的房产交易登记事项,实行预约办理制(目前开放市政务中心、中山路分中心、华侨路分中心、仙林分中心)。
①预约凭证:已经网签提交确认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编号、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中介服务人员身份证和明示牌编号。
②预约通道:电话预约(市政务中心、中山路分中心、华侨路分中心、仙林分中心分别公布预约号码)。
③预约须知:上述四家交易登记分中心自 2月21日起接受网络预约,2月24日起工作日9:00-16:30(12:00-13:30除外)接受电话预约。
④现场办理:严格按照预约的日期、时段和地点前往服务窗口办理,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出示企业复工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和从业人员明示牌(二维码)等。尽量选用“线上缴费、证书邮寄”等服务,减少等待逗留时间,即办即走。
(三)推行信用等级分类服务。对前来办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按信用等级分类服务,对上年度已公布信用A级机构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对信用C级机构,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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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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