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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靖江市医疗集团招聘高层次人才40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研究,靖江市医疗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0人。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医疗集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22日到199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1.2017年毕业的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卫生注册条件的医药卫生专业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在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卫计委)监督下,由靖江市医疗集团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靖江市医疗集团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靖江人才网、靖江市人民医院网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2.在安徽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网站同步发布招聘公告。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认证表。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延迟至聘用审批前提交);

  4.现场报名地点及要求:靖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303室(江苏省靖江市中洲东28号),联系电线。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网络报名方式及要求:通过网络邮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在的报名时间内,将《靖江市医疗集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全部报名材料扫描件(PDF、JPG格式均可)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1)资格审核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市医疗集团共同实施。对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同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2)通过网络邮件方式报名的,将在考生邮件报名后24小时内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通知考生审核结果。报名所需相关材料须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提供。

  (3)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招聘全过程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面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对照《靖江市医疗集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及《岗位表》,自行选择一个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

  (5)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6)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303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靖江市医疗集团在靖江市人社局和靖江市卫计委指导监督下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因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体检工作由靖江市医疗集团负责。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89号)执行。同时要符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第二章注册条件”的相关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靖江市卫计委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表现、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靖江市卫计委办理办理聘用审批及相关手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按《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在时间提交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未能在时间内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自行负责解除。

  在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放弃聘用的,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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