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已拨付疫情防控经费54.66亿元
扬子晚报网3月2日讯(记者 季宇轩)3月2日,扬子晚报记者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截止目前,全省各级财政已拨付防控经费54.66亿元,其中省财政拨付9.3亿元。
调结构,重落实,3000万资金流向疫苗和试剂研究领域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李建平接受采访时表示,财政资金向抗击疫情第一线集中,主要用于确诊和疑似病例医疗救治、防控设备和物资采购、医护人员补助以及隔离病房改造、医疗废弃物处置、公共区域消杀、检测及防控试剂器具和疫苗研发生产等。
本着“过紧日子”的思想,确保疫情防控资金需要,省财政厅紧急从战略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调剂安排3000万元专门安排到疫苗和试剂研发中。同时,省财政厅还出台文件,明确市县委托省采购疫情防控物资的资金,原则上由委托地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明确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将支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对支援湖北医疗队员及省内相关人员发放一次性慰问补助,对支援湖北医疗队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专项补助、贴息降本,支持企业平稳发展
通过省级工信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纳入国家和省重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名单的企业,为扩大防疫用品生产规模实施的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按核定的设备投入额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二是对于没有纳入名单之外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防疫产品生产设备采购和升级改造项目,在符合该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前提下,在原有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补助10%。
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一是降低企业房租成本。明确对承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省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独资、全资)、省级文化体育企业(国有独资、全资)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份房租、减半收取3月份、4月份租金,资金支付困难的,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并要求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则。
部署省属金融企业,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或减半征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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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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