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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电商2019:创新与传销加身

随着消费升级和电商服务质量的升级,相比传统电商平台,社交电商正焕发着前所未有的生机,同时也面临着难以想象的挑战。

从资本热捧到行业遇冷,社交电商在2019年里遭遇了太多,有时被捧为时代上的风口,有时又游走在法律红线的边缘,让人避之不及。有人说,社交电商电商就像10年前的淘宝,野蛮生长是个必经的阶段,没有法律法规去规范,涉传就如一把利剑时刻悬在头顶。

临近年底,社交电商行业也是纷纷遇冷。斑马会员(原环球捕手)被传深陷传销;秀购整体业务被砍;未来集市业务大调整;贝店与云集也是风口之上。裁员已经是再不普通不过的事情,能否存在或者能存在多久才是应该思考的问题。

生存还是毁灭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目前社交电商行业目前所必须思考的问题,2019年,云集的上市让行业为之振奋,拼多多市值的突围让大家又看到了希望。互联网人都相信,一切皆有可能。社交电商的从业者更是相信如此。

这是一个新的商业模式和形态,新到什么地步?新到没有法律法规可去参考和依靠,新到可能每一个走错了就是踩到了法律的红线,新到“创新的商业模式都是从‘违法’开始”……

“拉人头”是目前社交电商行业普遍存在现象,无论是否有缴纳会员费,或者说“拉人头”是目前社交电商所必须经历的阶段。

但拉人头就是传销吗?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薛 军曾表示,需要将“拉人头”与“收取入门费”结合起来进行判断,而非独立判断。

换言之,拉人头的目的是为了收取入门费。后来者缴纳的入门费成为支持相关体系得以持续运作的基础,那么这种模式存在问题。

反之,如果拉人头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扩大参与商品或服务的推广者的人数,那么拉人头的行为本身应该没有问题。同样收取入门费,是否以获得高额回报为诱导,是否具有明显的欺诈性,如果不是应该没有问题。

横跨在社交电商企业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是否存在以及变相存在团队计酬?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企业生存需要流量需要 gmv 需要活跃用户,深谙运营之道的人自然知道是如何利用人性的贪婪和欲望去驱动一个人链接一群人或者更多的人。

团队计酬模式本身,并不具有当然的违法性,应该考虑相关商业模式所设计的报酬结构是否会产生一种明显的不正当激励,使得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主要是为了提升自己在组织中的等级地位,而不是为了满足真实的消费需求而购买产品。如果这种情况不会普遍出现,应该不存在问题。

为何会出现“团队”一词,这不得不提到社交电商从业者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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