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网南京金陵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获批筹建
摘要: 【市商网2015年9月9日讯】 江苏省人民金融工作办公室9月8日发布同意同意筹建南京金陵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原文如下: 关于同意筹建南京金陵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 ...
五、筹备期间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省金融办联系。
一、同意筹建南京金陵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筹建地点设在南京市建邺区,筹备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特此批复。
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
《关于筹建南京大贺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申请》(宁金融办资〔2015〕2号)和《关于“南京大贺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南京金陵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请示》(宁金融办发〔2015〕17号)收悉,企业补充了有关材料,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三、南京金陵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股东持此批复,根据有关,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预先核准登记手续。
四、筹建期间,南京市金融办要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省关于开展全省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2〕50号)、《江苏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苏金融办发〔2013〕48号)和《关于配合做好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3〕67号)等相关,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经省金融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易系统的开发。筹建工作结束后,报经省金融办批准开业。
关于同意筹建南京金陵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二、南京金陵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大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持股51%;南京润硕科技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持股20%;高华军出资600万元,持股20%;鲁音出资150万元,分别持股5%;丁慧出资120万元,占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