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非法“占中”案一被告被判刑 4月被裁定两项罪名
香港非法“占中”案一名被告被判刑
新华社香港6月10日电(记者郜婕)香港非法“占中”案被告、特区立法会议员陈淑庄10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8个月监禁,缓刑两年。
陈淑庄与另外8名非法“占中”案被告于今年4月被定罪。她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和“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两项罪名成立。陈淑庄当时报称需要接受脑部手术,获法庭允许押后至本月10日判刑。
其他8名被告4月24日被判刑。其中,非法“占中”3名主要发起者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被判16个月监禁。戴耀廷和陈健民即时入狱,朱耀明获缓刑两年。
香港2014年9月底发生非法“占中”,历时79天,导致香港旅游、零售、交通运输等多个行业遭受重击,更为严重的是最受香港人珍视的法治受到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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